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综合执法队
欧朋志
0535-4560987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观府街51号
(一)承担观水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林业、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海渔、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统筹辖区内各相关领域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二)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三)负责综合执法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管理制止。
(四)承担执法业务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烟台市牟平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王兆良
0535-4560628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观府街51号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政府行使农机管理职能,做好技术推广和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三)规划指导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好技术服务,指导农机作业及农机户与农户签订农机化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
(五)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
(六)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
(七)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落实工作。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财政经管服务中心
赵海超
0535-4562003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观府街51号
(一)负责镇财政所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二)负责镇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三)负责镇涉农惠农、重点工程的管理和核算、监督检查本镇的涉农惠农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执行和落实。
(四)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
(五)负责对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全镇范围内的财务活动。
(七)负责代开税票,严格按照税收标准执行税收政策。
(八)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办法、统计法、财务审计、土地承包合同法、印章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九)依法做好企业及各部门的统计上报月报年报工作,布置安排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及其他特定年度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年度调查工作。
(十)依法审计本镇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及审计村民上访涉及的相关村的经济问题。
(十一)依法鉴证本镇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办理土地经营权证的后续管理工作。
(十二)严格审核大额支出和监督检查签订合同、购置或处理资产的审批程序。
(十三)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十四)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十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牟贤伟
0535-4561929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观府街51号
(一)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对全镇各村及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监督、监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全镇各类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对全镇各村及各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评估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