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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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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牟平区区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采取20项具体措施,提升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指导意见》在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方面,提出“深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提升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推动社区文化体育服务”“加大社区教育和就业服务”“加强社区应急管理服务”“推进社区法律治安服务”“改进物业管理服务”“强化重点人群保障服务”“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9项措施。要求积极推进社区食堂建设,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等设施“四同步”机制。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社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实施“红心物业”党建领航工程,推动建立多方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

《指导意见》在加强数字技术支撑方面,提出“统筹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3项措施。市级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建立全市统一的镇街数据平台和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推动镇街、社区工作有效融合。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推动县级以上数据向基层返还赋能,完善街道(乡镇)与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在区市、街道(乡镇)、社区的多级联动和融合应用。

《指导意见》在优化社区治理机制方面,提出“推行‘定岗网格’机制”“建立延时服务机制”“落实项目承诺机制”“健全联动服务机制”4项措施。要求每个社区原则上只保留保障日常办公的必要工作人员,其余社区工作者全部常态下沉网格开展服务。全面建立社区工作者弹性工时制度,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值机制,方便居民利用工休时间办理事务。社区每年围绕居民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开承诺一批为民服务项目,接受居民监督。推广芝罘区“阳光17议”社区协商机制,每月定期开展说事议事活动,共同协商解决社区治理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

《指导意见》在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方面,提出“强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化社区减负工作”“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提升社区工作者治理能力”4项措施。要求各级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规范社区挂牌和出具证明工作。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8人且每个社区不少于10人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加快配备社区工作者。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一支“全岗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负责部门:区民政局

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0535-421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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