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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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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烟台市牟平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自2012年经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以来,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防灾减灾工作暴露出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问题,以及社会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为科学防灾、依法防灾,补充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牟平区气象局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修订起草过程中,学习吸收了《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结合我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应急处置实践经验,形成初稿。在此基础上,征求了16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二、政策依据

修改《预案》主要依据是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制定、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预案,以及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参照《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牟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修订原则和主要特点

坚持“平时牵引预警准备,战时指导预警防范”的功能导向,确立了“明确职责、程序清晰、重点突出、删繁就简”的原则,总结近年来我区气象防灾减灾成功实践经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达到提升预案可操作性、实用性、规范性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将原有7章节(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调整为6章节(总则、运行机制、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预警联动应急响应、预案管理)。预案体系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指挥体系更加高效。《预案》进一步理顺本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机构,避免出现机构重叠、职能重叠、工作重合现象,符合“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机构改革要求。

(三)气象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更加健全。《预案》针对近年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暴露出的应急联动机制问题,补充完善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体系。

(四)应急分类响应更加科学。《预案》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类响应,适时启动有关区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相关工作要求,完善“总则”内容。

1.编制目的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

2.编制依据增加2020年公布实施的《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

3.结合气象业务实际,调整预案适用范围为14种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

4.更新工作原则内容,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修改“组织体系-领导机构”为“运行机制-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考虑到与其他预案衔接,以及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由其他相关预案规定的实际,将原有气象灾害全流程响应的应急指挥机制调整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即气象部门聚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收集部门预警需求,组织按需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相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组织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启动有关区级应急预案。必要时由区政府决定启动有关区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与传播工作实际,将“监测预警”拆分为“监测预警”和“预警发布与传播”两个部分。突出预警发布与传播在应急响应工作中的重要性。重点强调气象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的部门、行业职责分工,建立气象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

(四)结合现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气象灾害的发生多伴随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联动响应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因此本次修订将“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和“应急保障”有关内容整合修订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针对气象部门发布的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有关部门按照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含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14种气象灾害,分类响应,适时启动有关区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体现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修改部分部门名称、职责,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衔接性。

(五)修改“预案管理”有关内容。按照《牟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2“预警审批与衔接(2)中“各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抄送烟台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送区应急部门”的规定,将预案起草、解释权归至我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同时废止2012年预案。

五、主要框架结构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运行机制。完善我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第三部分监测预警。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第四部分预警发布与传播。明确气象灾害预警设为4个级别,分别以蓝、黄、橙、红4种颜色对应应急响应IV至I级。对预警发布与传播的部门、行业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第五部分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强调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完善预警科普有关内容。第六部分预案管理。规定了预案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六、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气象局

联系人:秦璐

联系电话:0535-4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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