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第十一轮巡察工作于2026年5月下旬开始,至2026年8月底结束。
一、巡察对象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含2个直属事业单位:山东烟台干部学院牟平现场教学基地管理服务中心、考核评价中心)、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含法学会)、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政协机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
二、巡察的主要内容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关注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核心职能职责,包括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双招双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事项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关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廉洁风险情况;改进作风,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情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情况等。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关注“一把手”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等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
4、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成果运用责任等情况。
5、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寄信地址:牟平区昆嵛山路691号区纪委办公楼4楼巡察办公室,邮编:264100,同时在被巡察对象办公场所设置巡察举报信箱。
巡察期间,巡察组对群众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按照规定转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具体安排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牟平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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