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锚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目标,将法治建设与度假区文旅品质提升深度融合,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精准普法、优化服务各项工作,为景区提质升级、业态创新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法治建设体系。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调整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占比显著提升,全年开展专项督导4次,推动责任落地见效。二是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文旅领域专项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研学6次,党工委书记带头讲法治党课2次;优化“会前学法+专题培训+实践考核”模式,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旅游法》《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核心法规,全年开展会前学法60个学时,实现法治学习常态化全覆盖。三是压实考核督导责任。建立干部法治素养档案,实行学法用法积分管理,将法治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通过定期督查、案例评查等方式倒逼干部依法履职,全年开展法治工作考核2次,整改问题12项,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规范行政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一是严格重大决策程序。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政策制定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全年召开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26次、科级干部会议24次,所有重大决策均经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决策科学合规。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法治能力提升工程”,组织2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法治培训、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战能力显著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无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深化法律顾问效能。建立合法性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法律顾问季度履职评估机制,聘请沧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全年审查合同协议32份,提供法律意见60余条,为重大决策、纠纷化解、合规监管等提供精准法律支撑。
(三)创新监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行精准监管模式。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衔接机制,编制涵盖景区、酒店、餐饮等146家经营主体的监管对象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6次,针对旅游市场乱象、安全生产隐患等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检查经营主体740家次,整改隐患76项。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提质。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审批流程,编制履职事项清单,将公租房、残疾人政务服务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规范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推行“帮办代办”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涵盖政策文件、执法信息、工作动态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企业精准服务。深化两委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创新“法治体检+政策宣讲+问题化解”服务模式,全年走访企业620次,开展文旅企业合规经营培训4场,覆盖企业负责人200余人次,协调解决经营许可、合同纠纷、政策申报等问题45个,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打造特色普法品牌。紧扣“八五”普法收官要求,创新“景区+普法”模式,在游客服务中心、主要景点设置法治宣传角,结合“3·15”“4·15”“12·4”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护游”“普法进景区”等主题活动18次,发放定制化普法手册1万余份,覆盖游客及群众3万余人次。二是拓展新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景区LED屏等载体,制作发布法治宣传、政策解读短视频16条,累计播放量超2万次;升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基层普法骨干培训4次,推动法治宣传向村居、企业、景区延伸。三是聚焦重点群体普法。针对文旅新业态从业者、景区工作人员、老年游客等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服务,举办群演权益保护、旅游合同规范、老年人防诈骗等专题讲座8场,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
(五)健全化解机制,筑牢基层稳定防线。一是优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升级“1+3+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公安、司法等资源,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9支,实现景区、村居调解全覆盖。二是完善闭环处置机制。畅通12345热线、信访信箱、景区投诉点等诉求渠道,建立“接诉即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受理旅游投诉、信访事项800余件,办结率100%,调结率98%,群众满意率99%;建立投诉数据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针对预付消费、旅游服务等高发纠纷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矛盾化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创新适配性不足。针对“文旅+研学”“文旅+影视”等新业态,监管规范和普法模式不够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有待健全。
(二)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兴领域法律适用把握不够精准,智慧监管平台运用能力不足,专业化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景区、企业自主普法积极性不高,“执法+普法+服务”融合深度不够,宣传效果评估体系不够科学。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扛牢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景区发展、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解决重大涉法问题6个;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专题体现法治履职情况,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任务融入分管业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带头示范引领,强化法治实践。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领学法治专题4次,主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次;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牵头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专项行动,带动干部职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行动自觉。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牵头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规范等制度2项,推动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加大法治培训、普法宣传等经费投入,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优化干部学法培训体系,聚焦文旅新业态监管、合规经营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6次以上,建立“老带新”执法导师制度,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完善干部法治考核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
(二)创新监管服务模式。针对文旅新业态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建立企业合规指导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覆盖率达90%以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打造普法特色品牌。深化“景区+普法”融合模式,开发沉浸式法治宣传场景;完善新媒体宣传矩阵,提升普法内容趣味性和传播力;建立普法效果评估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四)健全矛盾化解体系。进一步完善景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功能,加强调解员专业培训;深化诉求数据分析应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为度假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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