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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烟台市牟平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 牟平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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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牟平区城市建设推进、乡镇行政区划优化调整,辖区人口流动、商圈布局、商业业态发生较大变化,旧版布局规定部分条款已难以适配当前市场实际。根据上级鲁烟专〔2026〕10号文件工作要求,落实雪茄烟单独分类管理工作,对原有零售点布局规定开展系统性修订完善。通过建立基本市场单元、三区容量管控模式,实现卷烟、雪茄烟分类精准许可管理,优化辖区烟草零售网点布局,平衡市场容量,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保障零售户、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许可业务:卷烟本店零售、雪茄烟本店零售、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电子烟零售许可不适用本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电子烟专门管理规定执行;仅申请经营雪茄烟,不经营卷烟、消费类烟丝的市场主体,适用同步配套出台的《烟台市牟平区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

三、布局模式

各市场单元按照市场容量饱和程度分类施策,规划数量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评估、动态优化调整,根据人口、商圈、消费变化更新单元规划容量。

• 冻结区:市场容量饱和,不再新增设烟草零售点,仅办理变更、延续等存量许可业务;

• 平衡区:市场容量基本平衡,实行动态调节,退出一户、可新增一户,保持网点总量稳定;

• 发展区:市场尚有容纳空间,可受理新办烟草零售许可证申请,按间距、容量规则审批。

四、零售许可证申办热点解读

(一)间距标准

新设零售点与已有效烟草零售点之间,法定间距标准为80米。

测算口径:行人可通行道路的无障碍最短通行距离,以烟草专卖机关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核查测量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二)业态红线

娱乐服务类场所办理烟草零售许可,全区该类持证经营户总数,不得超过辖区规划总容量的1%。

商户多种业态混合经营时,以实际经营面积占比最大的业态,认定为主营业务业态,以此判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三)优抚倾斜政策

适用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公安)遗属、特定类别残疾人。

• 优待标准:申办零售许可证,网点间距可按不低于标准60%执行(原政策70%);

• 享受优待硬性前提:必须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全省一户一证;申请人本人实际到场经营;取得许可证后,许可证主体不得变更转让;不满足任意一条,不得享受间距优待。

(四)经营场所核验

申请新办许可,必须核查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情况。

申请人需要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佐证材料。

五、新旧版本对比|四处核心变化

(一)优抚间距调整:优抚对象间距由不低于标准70%,调整为不低于标准60%;

(二)业态判定优化:业态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以经营面积最大业态判定主营业务;

(三)增加场所核验:许可环节新增经营场所房屋合法使用材料核验环节;

(四)雪茄专项管理:新增雪茄烟分类独立管理机制,卷烟、雪茄烟许可分开管控。

解读单位:烟台市牟平区烟草专卖局

咨询电话:0535-43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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