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宏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破解家长“课后托管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校外托管监管协同不足、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
前期区委编办已下发《关于做好全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烟牟编〔2026〕7号),对全区校外托管监管工作进行了初步部署。作为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17日召开了校外托管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议,通报了校外托管机构“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听取了各参会单位围绕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职责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各参会单位共同研究部署了下半年校外托管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同时,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省级《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就如何妥善解决监管争议、案件移送、职责衔接、工作配合等问题多次向上级部门沟通请示,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待省市场监管局正式下发《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后,将进一步完善区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二、厘清职责分工,制定计划清单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烟台市牟平区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抽查检查计划》,对全年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中“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涉及区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分局等8个部门,涵盖食品、价格、消防等11项检查内容。根据省、市两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牵头拟定了《烟台市牟平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各部门职责分工,参照上级通知、结合监管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
三、提升治理效能,开展联合检查
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起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检查任务,涉及市场监管、教体、公安等8个部门,抽取检查对象12个。区市场监管局已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人员匹配,目前正组织各部门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入企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做好后续处置。
四、部门协同发力,筑牢安全防线
(一)深化摸底排查,严抓食品安全
联合各部门对我区校外托管机构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形成监管台账。2026年3、4月,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83家校外托管机构(其中71家提供餐饮服务)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严把食材准入关,规范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等,切实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区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严格对标市级《2026年烟台市校园学生餐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方案》(烟卫监督〔2026〕2号),结合我区校外托管机构数量、既往食品安全隐患特点等实际情况,梳理辖区托管机构供餐风险关键点,细化监测品种、采样点位、检验项目、时间安排、结果处置、信息上报等全流程要求,年初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下发适配我区实际的《烟台市牟平区学生午餐食品专项监测方案》(烟牟卫〔2026〕8号),明确工作标准、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为常态化开展托管食堂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提供制度与操作依据。
区疾控中心有计划地对我区部分托幼机构进行午餐采样工作,2026年计划采集样本23份,包括市专项监测14份,其中校外托管机构3份;区专项监测9份,其中校外托管机构5份。监测对象包括午餐供应的自制食品、集中配送食品,重点关注高风险品类(如凉拌菜、米面制品、烹炸食品等)。3月24日,区疾控中心采集祥源托管服务中心的热菜样品500g,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监测项目为大肠埃希氏菌计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蜡样芽胞杆菌(定量)、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仅监测含动物性水产品),相关检测结果年终一并反馈;5月27日,区疾控中心采集星米校外托管服务中心的盒饭样本500g,监测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孢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结果显示均为阴性。
(二)落实消防监管,全面消除隐患
1.消防审验工作。主动督促,推进备案办理。区住建局对照消防验收备案相关标准,加大对辖区托管机构宣传力度,宣传普及消防验收备案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及规范要求。积极督促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的托管机构,及时完善手续,确保辖区托管机构消防手续合规齐全。依法依规做好消防审验工作,从严排查隐患。区住建局依法依规严格检查建设单位申报资料,确保备案资料和整改报告准确详实、合法有效。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采取标准化流程,对消防审验工作以来的已办结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标明页码、添加目录、查漏补缺,确保档案资料完备,方便可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图纸和现场评定规则的240余条检查内容对抽中的建设工程进行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确保抽中项目满足标准,符合程序要求。做好服务,提前介入,做好消防审验工作的衔接和指导,面对面指导项目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消防验收备案查验记录表等申报资料的编制,并对现场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进行检查及联调联试,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确保消防审验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闭环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对现场验收检查发现的消防问题,逐一列明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限定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机构逐项整改落实。对整改完成的机构及时开展复查核验,切实压实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托管机构提供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核查,打击虚假报告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消防检测单位责任,坚决打击不依法依规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切实抓好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
2.用气安全排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各镇街、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经查全区现有使用管道天然气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8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27家。组织辖区天然气供应企业、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企业召开专项部署会,明确托管机构用气排查标准、检查清单及整改闭环要求,督促企业逐项落实排查。全面上门入户核查建档。组织燃气企业工作人员对全部用气托管机构逐户上门,核对用气台账、气瓶配送记录,同步采集场所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用气类型等信息,建立一机构一档用气安全管理台账,实现托管用气单位底数清、信息明。逐项检查燃气设施安全状况。重点排查熄火保护灶具、燃气报警器、不锈钢波纹软管、气瓶减压阀、阀门管线等关键设施:核查灶具是否具备有效熄火保护装置,餐饮场所是否按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检查软管是否老化超长、私接三通,液化气瓶是否超期、违规超量存放,瓶库通风、防爆隔离措施是否达标。现场开展安全宣教与实操指导。排查同步向托管机构负责人、后厨工作人员宣讲燃气安全操作规范,现场演示漏气自检、气瓶规范摆放、应急关阀、通风散气等处置流程,发放燃气安全告知书、隐患警示宣传单,强化经营主体安全责任意识。 建立隐患清单闭环整改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软管老化、报警器失效、气瓶堆放过量等问题,由燃气企业现场下达整改告知,明确整改时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步跟踪督办整改落实,企业完成复查核验后方可销号。压实燃气企业常态化巡检责任。要求供气企业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重点商户巡检名录,缩短日常巡检频次,建立月度回访机制,持续跟踪整改完成场所,严防隐患反弹回潮。
3.消防检查工作。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牟平公安分局联合教体、消防救援、镇街开展拉网式摸排,核实机构基础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无证无照隐蔽开班、“住改商”、居民区内午托晚托等灰色地带机构,重点标注、重点盯防。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六必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用气、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当场能改的督促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建立“报告→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台账。抓好宣传教育,推动“自知自查自改”。利用日常走访、社区微信群、开学季节点,向机构负责人推送《九项规定》核心条款,督促机构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指导机构工作人员掌握灭火器使用、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未成年人疏散的基本方法。今年以来,公安分局共开展集中宣传3次,进行专场培训5次,培训相关从业人员750余人次。
五、处置违规培训,强化校内服务
区教育体育局强化校内服务、源头分流需求,严厉查处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一)开展校外培训整治行动。一是强化线索收集。全面摸底排查,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走访排查,重点核查其经营范围,期间对相关机构进行法治宣传,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和托管服务等若干要求的通知》,规范机构经营行为;二是强化工作执法。推进合规经营,组织协调行政执法人员,针对线索开展全面调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查以“作业辅导”“自习室”“成长营”等名义违规进行学科培训、超前教学及虚假宣传等涉及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培训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检查机构30余家次;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实施分类治理,对存在违规苗头的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约谈负责人,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违规培训的校外托管机构。查实违规开展培训的托管机构1家,已责令停止办学,没收违法所得,并通过公示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结合校外培训“黑白名单”公示,常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5-4232952)和举报邮箱(mpqzhijiao@yt.shandong.cn),并利用山东双减“随手拍”、12345市民热线等途径,对未经审批、擅自经营的涉校外托管机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强化校内服务。一是强化食堂管理。对米、面、油、调味品以及肉、蛋类等大宗物品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配送企业,每个配送企业针对每种商品应提供至少3个品牌,学校经过1个月的试用,自主选择1个配送企业及商品品牌,让企业形成良性竞争,还利于师生。坚持“食堂开放日”制度,建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组成的膳食委员会,邀请家长代表、社区代表、新闻媒体进校实地参观并与师生同餐,增加食堂制作加工的透明度;建立校领导陪餐制,每个供餐日每餐均应由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对当天涉及食品安全的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制作、菜品质量等进行检查评价。二是优化服务供给与时长。严格落实延时服务全覆盖,结合家长下班时间和家长需求灵活调整服务时段,保障放学未能有时间接送孩子常规看护需求;增设基础看护、作业辅导、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多元服务,做到愿留尽留。统筹校内教职工、校外专业人员、志愿者补充师资,缓解人员压力。三是规范服务内容与管理。明确延时服务严禁集体讲授新课、违规补课;建立考勤、安全、值守制度,落实校园安保、巡查、应急处置,保障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六、规范证照登记,优化审批流程。
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校外托管机构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实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校外托管机构高质量发展。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做好常态化监管,加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定“一业一查”合规指导清单,引导校外托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合规知识培训学习,提升行业自律能力。二是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力度。按照检查计划有序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行为。三是强化社会共治。加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的政策宣传和引导,提升学生与家长安全意识。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各部门依职责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查处,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和帮助。下一步我们也结合您的建议在校外托管机构长效监管方面进行完善,并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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