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我区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有如下几类,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进行申请办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2、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3、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存1个子女或2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5、年满60周岁。
农村奖励扶助由于数量多,所以提前一年办理,也就是59周岁的时候即可本人申请,60周岁时开始享受。
申请流程: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申请
所需材料: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证明;其他特殊情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死亡证明;收养证等)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申请人须年满 49周岁);
3.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申请流程: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申请
所需材料: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只有一个子女证明(独生子女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子女死亡证明;其他特殊情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配偶死亡证明;收养证等)
三、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其他居民奖励扶助。
基本条件:
1、城镇居民中失业、无业人员;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年满60 周岁。
申请流程:申请流程: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申请,由工作人员指导其在“爱山东APP”上进行申请;也可本人直接在“爱山东APP”上搜索“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按提示进行操作。
所需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页、户口本索引页;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相关证明(独生子女证等);退休相关证明(退休证、电子退休证明等);其他证件(离婚证等其他辅助材料)
四、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基本条件:
1、2022年11月1日以后在山东省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流程: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申请,由工作人员指导其在“爱山东APP”上进行申请;也可本人直接在“爱山东APP”上搜索“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按提示进行操作。
所需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页、户口本索引页;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退休相关证明(退休证、电子退休证明等);独生子女父母相关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证件(离婚证等其他辅助材料)
附:
各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咨询电话:
宁海街道 8942027
文化街道 4282518
养马岛街道 4763967
武宁街道 4712080
大窑街道 4652537
姜格庄街道 4663810
观水镇 4562586
龙泉镇 4682778
玉林店镇 4622207
水道镇 4631097
莒格庄镇 4641021
高陵镇 4722171
王格庄镇 47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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