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案由 | 请求人 | 被请求人 | 行政裁决依据 | 行政裁决内容 | 作出行政裁决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裁决日期 |
1 | 鲁烟牟知法裁字〔2026〕4号
| “一种折叠储物条柜”(专利号:ZL202322660698.7)专利侵权纠纷
| 常园浩 | 烟台丝氏一族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1.责令烟台丝氏一族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2.责令烟台丝氏一族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销毁侵权产品。 |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年9月1日 |
救济渠道: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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