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地下水保护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规范地下水资源管理秩序,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单位在龙泉镇安德利山水名郡小区13号楼与20号楼之间排查发现取水井1眼。现依法公告查找该水井建设人、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井建设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水井权属等相关材料,前往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节水办接受调查核实,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如实陈述、申辩相关情况。办公地址:牟平区北关大街568号,联系电话:0535-4236783。
二、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且经多方走访、资料核查仍无法确定该井建设人、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将依法认定该井为无主违法取水井。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该取水井组织实施封井或回填,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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