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餐饮领域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规范餐饮商户用气行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各餐饮门店,重点排查燃气钢瓶是否合规、有无超期未检情况,燃气软管是否存在老化、破损、超长,灶具、阀门等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故障隐患等关键问题,要求商户落实好主体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安装报警装置,提升安全防控水平。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执法人员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餐饮等经营主体使用燃气,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证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带有 3C 认证的报警器、气源联动切断设备需全天候通电、在线值守,严禁遮挡设备、擅自拆除;人为关停设备、屏蔽报警提示、拆卸联动电磁阀,或未依规安装、断电停用、设备失效等行为,均属于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路灯科科长都鹏介绍。
除了对餐饮门店进行上门排查外,执法人员还要求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规定,推行“安检小绿贴”公示机制,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全链条监管。
“送气人员每次上门送气时,均应对灶、瓶、阀等燃气设施以及安全用气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在安检小绿帖上进行登记,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通知用户进行整改。”都鹏提醒广大用气单位,若送气人员未开展入户安检,可拨打电话3397705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依规从严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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