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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行政执法案件公示(二)

日期:2026-07-14 来源: 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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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主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处罚机关
1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5号马某良无证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案马某良马某良于2025年8月4日开始,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磨王格庄村东北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一)责令停止开采;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2026年6月5日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2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6号超范围建设烟台华岳职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开始,在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西系山村西南位置建西丽海岸小区,小区超范围建设配电室、地面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罚款53360元2026.5.21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3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10号非法占地搞建设顾某恒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在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顾家庄村西占果园地建设一处管理房、一处仓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七条1.没收建筑物;2.罚款9250元2026.6.16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4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13号非法占地搞建设山东中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6年,在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孙家疃村村北中正项目西侧占林地、建设用地建车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七条1.限期自行拆除建筑物;                                                 
2.罚款22700元 
2026.6.18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5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15号魏某生无证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案魏某生魏某生于2026年1月28日至1月30日、2026年4月30日至5月5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郭家村东、店村村东、辛安河西侧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一)责令停止开采;(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三)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共计人民币拾万零捌佰元整(¥100,800.00)。
2026年6月25日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