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5号 | 马某良无证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案 | 马某良 | 马某良于2025年8月4日开始,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磨王格庄村东北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一)责令停止开采;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 2026年6月5日 |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
| 2 | 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6号 | 超范围建设 | 烟台华岳职业有限公司 | 2016年6月开始,在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西系山村西南位置建西丽海岸小区,小区超范围建设配电室、地面硬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 罚款53360元 | 2026.5.21 |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
| 3 | 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10号 | 非法占地搞建设 | 顾某恒 | 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在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顾家庄村西占果园地建设一处管理房、一处仓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 1.没收建筑物;2.罚款9250元 | 2026.6.16 |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
| 4 | 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13号 | 非法占地搞建设 | 山东中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6年,在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孙家疃村村北中正项目西侧占林地、建设用地建车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 1.限期自行拆除建筑物; 2.罚款22700元 | 2026.6.18 |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
| 5 | 烟牟自然资罚字〔2026〕15号 | 魏某生无证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案 | 魏某生 | 魏某生于2026年1月28日至1月30日、2026年4月30日至5月5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郭家村东、店村村东、辛安河西侧开采天然石英砂(原砂),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一)责令停止开采;(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三)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共计人民币拾万零捌佰元整(¥100,800.00)。 | 2026年6月25日 |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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