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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2-13 发布日期: 2026-02-13
发文机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烟牟政办发〔2026〕1号
统一登记号: 公文种类: 通知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 责任分工 有效性: 有效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烟牟政办发〔2026〕1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烟台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牟平区《政府工作报告》,现对牟平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43项重点工作和烟台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牟平的17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会同各参加单位逐项研究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年度任务目标,填写《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附件4),于2月28日前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报区政府督查室。各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做好所负责的具体工作。各镇街要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本辖区的落地实施。

 

附件1:牟平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docx

附件2:烟台市《政府工作报告》涉牟事项责任分工意见.docx

附件3: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docx

附件4: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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