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区人大决议,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扣“一二三四五”总体思路不动摇,以“促进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一、2024年度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收支管理,保障重点需求,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一)全区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48825万元,支出总量6246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705209万元,支出总量6690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61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47万元,支出28920万元,年终结余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2333万元,支出104577万元,当年结余177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2331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延压滞留非税收入。至2024年底,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等非税收入53.48万元及时缴入国库。
2.预算编制不细化。43家部门未落实预算编制细化要求,将“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经济科目全部编报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编报“办公费”“印刷费”等明细科目,涉及123个项目、预算资金8460.65万元。
3.未及时统筹使用存量资金。2024年初存量资金结转1982.22万元,未统筹安排使用,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绩效管理不到位。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够,部分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等。一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如:1个单位办公楼维修工程款项目预算资金量为50万元,成本指标目标值为≤75万元;1个单位医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质量指标设定为医保标准化水平不低于上年,没有具体数值作为可衡量的标准。二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未量化,如:1个单位业务费项目数量指标设定为业务费覆盖率目标100%,数量指标未量化。三是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设定指标内容关联性不强,如:1个单位顾阎线公路绿化土地租金项目经济效益指标设定为带动杨子荣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发展,目标为≤14.4万元,二者关联不大。
5.预采购项目执行不规范。抽查发现,在未明确预算资金来源情况下,1个单位以预采购方式实施新增班额学生课桌凳(椅)和教育人机对话中考考场设备项目,涉及金额428.89万元;1个单位以预采购方式实施爱山东、烟台一手通分厅建设项目,涉及金额39.9万元。
对上述问题,已要求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认真整改。
二、2024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对应急局、住建局、海渔局、市场监管局等4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2个单位部分支出项目未细化;2个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编入年初预算;3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个单位未将政府性基金收支编入预算。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1个单位追加预算较多,年初预算仅占全年预算的7.68%。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无预算支出。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会议费1.32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差旅费和维修费10.21万元。二是1个单位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未按照规定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9.72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按预算科目列支,涉及金额5.62万元。
(三)部门决算编制不实。2个单位因入账不及时、科目列支不规范导致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实,涉及金额376.92万元。
(四)绩效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部分绩效指标中数量指标未量化。二是1个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较低、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不具体不细化。
(五)非税收入未收缴到位。1个单位廉租房租金31.79万元、1个单位海域使用金1.88万元未收缴到位。
(六)内部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罚没物品摆放无序,未进行分类保管,未配备防火、防水等安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对上述问题,相关单位正在依法依规认真整改。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审计机关以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冬季清洁取暖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冬季清洁取暖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2021年至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至2024年7月底,完成电代煤改造28353户,气代煤改造17929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3471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12.1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883.6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重视清洁取暖工作,制定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补贴政策和保障措施等,提高了我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存在整体取暖设备使用率较低,气代煤改造用户共计17929户,仅有6411户办理开户手续,实际使用率仅为35.76%的问题。
2.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方面,存在项目整体未按计划完成,2022年气代煤项目、2023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等问题。
3.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清洁取暖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二)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2022年至2024年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至2024年底,我区现有公立医院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家,专业卫生机构2家,一体化村卫生室159个,配备乡村医生177名。2022年至2024年卫生健康补助资金共安排支出61302.7万元,其中上级拨付资金21836.74万元,区级资金支付39465.96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基本能够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促进基层名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存在卫生健康补助资金31.94万元拨付不到位;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指标设置不完整;调阅健康档案比例不达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化水平有待提升;未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调研机制;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范要求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等问题。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制定并提报基层医疗卫生三年行动提升实施方案;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未按期完成;全科医生培训不到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达标;乡医人员配备存在缺口;未完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建立乡村医生职业风险化解机制等问题。
3.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紧缺人才培养任务未完成;部分村卫生室中医阁未达到建设标准;未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完成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推广任务等问题。
4.优化生育政策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0.69万元;项目绩效自评不实,绩效自评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万亩,总投资概算1550万元,其中项目施工总中标值1142.09万元。项目实际完成任务1万亩。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农业局、水道镇、高陵镇、武宁街道较为重视项目建设,制定了《烟台市牟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实施方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相关政策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未将已竣工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时上图入库的问题。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方面,存在超标准预留质量保证金;合同中未明确标注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因后期管护不到位或施工过程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导致部分建设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49.76万元;未履行相关程序更换项目人员和项目人员配备不规范等问题。
3.项目后续管护及使用情况方面,存在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泵站使用率低;项目公示制度未落实;管护承包人未进行定期巡检;相关基层服务组织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4.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对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项目未报区政府审批即开工建设等问题。
四、审计建议
(一)培植壮大财源税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源税源建设,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收入结构。科学谋划项目,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渠道扩源增收。加强资源统筹,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预算编制和调整管理,编细编实预算内容,提高预算调整精度。完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将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等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强化民生保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及时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强化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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