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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2004271713M/2025-02656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7
发文机关: 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烟牟交字〔2025〕17号
统一登记号: 公文种类: 通知
关键词: 信用交通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牟交字〔2025〕17号


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4日


烟台市牟平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我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第四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等工作的通知》(鲁交法〔2025〕6号)和《山东省“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2025年版)》,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紧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聚焦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等关键环节,立足实际开展“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积极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体系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信用监管相关要求,将信用监管嵌入业务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客运、货运、驾培、维修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守信激励办法等制度和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将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紧推进,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推动实现信用交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科室:局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港航服务中心。

(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力度

1.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各领域信用工作,在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城市公交等领域积极编撰信用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局法规科,由局法规科报送至“信用交通·山东”网站。

2.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相关部、省、市级政策文件及评价结果及时报送局法规科,由局法规科上传至“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每季度向“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至少报送2条信用工作信息。

牵头科室:局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党建办、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港航服务中心。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应用

1.加强事前信用承诺。编制并应用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中运用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承诺模板并向社会公布;为行政相对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模板样式组织行政相对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由法规科将信用承诺书上传至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强信用记录查询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资金奖补、评优评先等事项中,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烟台”、政务服务云平台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核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

2.强化事中信用评价。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及时推送信用评价结果,并通过牟平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推进信用评价结果等数据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各单位结合业务特点,研究制定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主体相应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挂钩,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失信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督导问题整改和信用修复;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实行跟踪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报告等。

3.完善事后信用监管。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正向作用,将守信经营者纳入“红名单”,给予政策支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给予便利。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尤其是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失信者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局属具有信用监管职能的单位、科室将认定的红黑名单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至法规科,由法规科推送至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送达”,及时受理有关失信企业提出或“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等网站转办的信用修复诉求,为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将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移出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牵头科室:局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港航服务中心。

(四)开展信用诚信宣传与培训交流

1.扎实开展“诚信万里行”“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春运”“美德山东”等诚信宣传活动,在行业系统内开展多形式的诚信教育宣传;深入挖掘全区公路建设、道路客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及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诚信典型案例,通过“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及时发表行业诚信典型宣传案例;积极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发表“一把手谈信用”文章。

2.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并开展信用专题培训,鼓励并组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或信用修复等培训(含现场指导)。

3.积极到“信用交通县”建设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开展信用交通专题调研。

牵头科室:局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党建办、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港航服务中心。

(五)探索信用交通工作突破创新

1.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各类“信易+”相关政策文件,至少推出2个信用产品,根据制定的“信易+”政策文件,采取实际措施推进各类“信易+”场景应用;将已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的“信易+”产品形成典型场景案例并广泛宣传;积极参加由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信用微视频大赛或信用海报设计大赛。

2.推动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智慧交通建设。

牵头科室:局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财务科、党建办、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港航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开展相关调研,学习先进市、区经验,制定符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创建工作方案,对牟平区“信用交通区”创建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并做出全面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2025年5月至11月)。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各责任单位牵头制定配套保障制度,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及时总结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固化成果成效,不断提升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对牟平区“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照省市验收指标,从制度建设、联动机制、信息管理、信用应用、诚信宣传、培训交流、探索创新等方面全面评估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做好迎接省厅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具体负责“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调度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研究推进“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并开展信用专题学习,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调度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安排部署,加强工作的分析评价,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措施,下达具体任务,督促工作落地见效,协调解决协作配合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全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对外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加大法规政策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对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促进行业文明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对各科室、各单位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创建任务的调度、汇总和提报工作,对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进度迟缓、推进措施不足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附件:

1.牟平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牟平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任务配档表


附件1:


牟平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少杰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晓明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初国栋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区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徐庆军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戚树廷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进军  区交通运输局法规科负责人

宋  涛 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综合运输科负责人

王  卫  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孙正茂  区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滕石磊  区港航服务中心主任

王京龙  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蔡张元  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宗杰  区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初  晓  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欢笑  区交通运输局党建办主任

张  勇  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科负责人

宋顺萍  区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王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姜丽华、曲英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调度检查等工作,其他局科室和各事业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落实信用建设工作。

后期,因人事调整发生岗位变动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自动纳入成员名单,并承接后续工作。


附件2


牟平区“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任务配档表


建设指标

工作内容及评估标准

时间节点

责任科室(单位)

一、制度建设(13分)

1.成立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得1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工作办公室或专班,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得2分,每少1人扣1分。

3

局法规科

2.制订“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得2分。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具体落实,每月更新进展情况,形成月度工作记录或台账,得2分。(“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

3

每月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3.研究落实市局信用交通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在本地区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中纳入信用工作,得 2 分。(含市局印发的信用要点、试点单位印发的信用要点或工作计划)

3

局办公室、法规科

4.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创建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 1 次研究推进“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并开展信用专题学习,得 1 分,最多 4 分。

每季度

局法规科

二、联动机制

5分)

1.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对接信用工作,每季度至少 1 次共同研究推进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得 1 分,最多 4 分。(含市局调度信用工作的正式通知、现场照片等)

每季度

局法规科

2.交通运输部门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宣传部门形成长期的沟通对接协调机制,得 1 分。

长期

局法规科

三、信息管理(12分)

1.每季度向“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至少报送2条信用工作信息,每条得1分,单季度最多2分,全年最多8分。(不允许补报,本指标体系“五、3”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

每季度

局法规科、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各事业单位

2.结合本地实际,每归集增加一个在城市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领域的信用数据并共享至“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得 1 分,最多 4 分。(报送信用评价类数据时,须结合本指标体系四、2中的要求,经公示后且符合“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格式规范,否则不得分)

长期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四、信用应用(25分)

1.开展信用承诺制相关宣传,广泛告知行政相对主体,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模板样式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得 3 分。(签订后的信用承诺书须按信用交通·山东站格式规范进行上传,否则不得分)

7

局法规科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港航服务中心

2.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信用评价制度或实施方案,每在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开展并形成评价结果,得2分,最多8分。(信用评价结果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否则不得分)

长期

局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各事业单位

3.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每应用于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得2分,最多8分。(出台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文件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

长期

局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各事业单位

4.在项目审批、资质审核、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履约保证金核定等关键环节中查询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报告等(含“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山东”等),每应用于 1 个类型得 1 分,最多 3 分。(须提供含查询时间、事项、被查询主体名称及结果的信用记录截屏、事项办理结论等有效佐证材料)

长期

局规划基建科、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港航服务中心

5.鼓励被列入行政处罚或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每开展 1 次得 1 分,最多3 分。(须提供修复台账及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记录、修复申请记录、修复后截屏等有效佐证材料)

长期

局综合运输科、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五、诚信宣传(15分)

1.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得3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活动总结、宣传报道等)

9月、10月

局法规科、党建办、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各事业单位

2.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春运”“美德山东(与信用交通结合)”等各类特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诚信氛围。每开展 1 项主题活动得 1.5 分,最多 3 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宣传报道等)

长期

局法规科、党建办、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各事业单位

3.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发表一把手谈信用文章,得 1 分;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发布行业诚信事迹(企业或个人),每个类型得 0.5 分,最多 1 分。

10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4.及时总结提炼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增量报送案例至省厅。每月 15 日之前向市局报送信用相关各领域各环节及行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等典型案例,并符合信用交通典型案例要求及格式,经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厅,每形成 1 次月度报送,得 2 分,最多 6 分。

长期

局法规科、党建办、综合运输科、规划基建科、各事业单位

六、培训交流

6分)

1.本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学习《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得 1 分;组织学习 2025 年省厅制定发布的信用类规范性文件,得 1 分。

长期

局法规科、党建办、各事业单位

2.组织辖区内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和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含现场指导),得2分。

长期

局法规科、综合运输科、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3.到“信用交通县”建设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得2分。

长期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七、探索创新(24分)

1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保”

等各类“信易+相关政策文件,推出信用产品,每个得 5 分,最多 10 分。(信易+相关政策文件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

8月

局法规科、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2.根据制定的“信易+政策文件,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易保”等各类“信易+场景应用,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须提供包含具体时间、地点、实施单位、

参与主体、措施及效果等实际要素和数据支撑的有效佐证材料),每个得 5 分,最多 10 分。

长期

局法规科、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3.对已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的各类“信易+产品进行报道,形成典型场景案例并广泛宣传,每个得2 分,最多 4 分。(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宣传不计入)

长期

局法规科、党建办

加分项

1.在交通运输行业创新推进信用建设,形成亮点或典型经验、成果,被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应用的,加 2 分。(仅正式红头文件或官方公示信息可被认定,本指标体系“加分项、2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

长期

局法规科、办公室、党建办、各事业单位

2.积极参加由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成功入选案例汇编,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每个加2分。

长期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3.参加由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用微视频大赛或海报设计大赛并获得奖项,加 2 分。

长期

各科室、各单位

4.配合省厅开展交通运输部信用课题研究或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实际成效,加 2 分。

长期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5.开展本地区行业诚信典范企业或诚信个人培树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加 2 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评选标准、公示文件、宣传报道等)

10

局法规科、党建办、各事业单位

6.将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信用评价制度或实施方案、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发布至所在市的“信用交通·市级”网站或专栏,每发布 1 条,得 0.5 分,最多加 2 分。

长期

局法规科

7. 信用交通典型案例被交通部“信用交通公众号”刊载的,加 1 分。(日常工作新闻不计入)

长期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8.推动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争取到专项经费,为信用交通县建设提

供经费保障,加 1 分。

长期

局财务科

9.在本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 1 分。

长期

局法规科、各事业单位

扣分项

1.在评估验收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抄袭、雷同、伪造等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试点验收通过资格,评估总分数直接扣至0分。

长期

 

 

 

各科室、各单位

 

2.因违法违规公开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或共享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行政诉讼、上访等重大问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每1起扣3分。

3.未能合理把握失信惩戒措施,造成不当使用甚至滥用的,每领域扣3分。

4.发生“双公示”数据迟报漏报瞒报,一经查实,每发生1次,扣3分。

5.报送的试点评估验收材料未能分门别类编排整理,凌乱错讹,难以辨识的,扣3分。

6.出台的各类制度、政策、办法、方案等文件必须具备红头、文号、公章三要素,缺一不可,不具备的,所在对应指标处扣为0分。

7.会议、工作、活动照片等必须使用具有真实时间水印相机功能的APP拍摄,不具备的,所在对应指标处扣为0分。

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指公路工程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安全生产领域。

细分领域:

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设计、公路施工、公路监理、公路养护、公路试验检测等。

水运工程建设:水运工程设计、水运工程施工、水运工程监理等。

道路运输: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

水路运输:水路客运、水路货运、港口、航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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