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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A/2025-01277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发文机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烟牟政办字〔2025〕4号
统一登记号: 公文种类: 通知
关键词: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能力 有效性: 有效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烟牟政办字〔2025〕4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牟平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牟平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有效提高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畜禽规模场、专业户粪污暂存或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在100%,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散养户清洁生产意识增强,粪污就近就地还田行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肉牛散养户逐步配建粪污暂存设施;逐步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体系;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档行动。针对规模场和专业户,从源头、过程、末端各个环节提升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的标准水平。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发展用地,对粪污处理设施改造用地需求给予支持保障。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情况核查,确保处理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方式相适应,满足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要求和安全防护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二)畜禽散养行为规范引导行动。引导全区生猪、肉牛养殖散户及重点区域接近专业户规模的散户,配建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暂存设施。加强日常指导排查,督促养殖户做好圈舍清理、粪污堆积腐熟、运输过程防止跑冒滴漏等处理利用细节,推动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三)粪污利用渠道延伸拓宽行动。鼓励养殖场户流转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土地,就近就地消纳;对无法流转足量配套土地的养殖场户,鼓励与种植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供肥或委托处置协议;要系统谋划,通过生产有机肥、液体肥、沼气发电、提纯生物燃气等方式扩大利用半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四)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提升行动。要对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建设停滞、运转困难的主体分类施策,立足实际加快推动设施运转和产能提升,发挥好项目带动作用,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要探索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体系,支持鼓励政府、养殖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培育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形成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镇街)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网格监管。在全面摸清底数基础上,各镇街要建立网格监管体系,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场、专业户,逐一明确1名网格员,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常态化指导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纳入镇街数字化管理平台,相关情况每月向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对于散养户,镇街组织以村庄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每季度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实施分级管理。按照粪污处理设施配建运行情况,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分为A、B、C三个级别,根据级别采取不同频次监管。A级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现代化程度较高且正常运转,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粪肥利用台账等档案规范可溯,以指导服务为主、强化自主管理。B级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日常检查未发现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问题,但存有一定的环境污染隐患,粪肥利用台账等档案基本规范,以常规检查为主、鼓励提升标准。C级为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或防雨防渗防溢流“三防”不到位,或被信访举报查证属实、日常检查发现存有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隐患,需重点关注、加大暗访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三)强化检查巡查。以主要流域周边为重点,对畜禽养殖场、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并及时排查清理大规模露天晾晒畜禽粪便问题。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现有规模场、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详细情况排查;12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2025年,组织开展处理设施常态化巡查,成立区级联合检查组开展现场抽查,不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四)推广先进技术。在源头减量方面,推广干清粪、自动控制喷淋、防溢漏饮水、微生物菌剂利用等技术,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方面,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做好畜禽粪污物理隔绝,推广异味除臭、干湿分离、固液分离等技术,实现粪污全量收集、减少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方面,推广全量收集后的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利用等技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督促指导畜禽粪源有机肥生产企业严格按规程生产优质有机肥,消除种植户对畜禽粪源有机肥的用肥误区,推动科学用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各镇街)

(五)完善体系建设。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为契机,在养殖体量大、环境容量小的区域,依托大型养殖场或第三方,科学布局建设或改造区域处理中心,推动与有机肥专业运营商、大型农资经销商进行合作,打通有机肥施用最后一公里。建立与有机肥专业运营商、大型农资销售商合作的有机肥产销机制。探索培育粪污收集、处理、施用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畜禽粪污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种养结合。鼓励规模养殖场、专业户通过土地转让、租赁等方式,实现畜禽粪肥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鼓励各类种养主体配建液态粪肥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等设施,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每年打造2个以上规模化粪肥施用果园、蔬菜示范基地,遴选培育2个以上种养结合技术模式和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区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七)引导公众监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建立和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将发现的畜禽粪污污染相关问题随时拍照上传,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级层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机制,统筹推进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同时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扶持力度,将财政资金尽可能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向倾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二)压实各方责任。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与治理,监督指导养殖业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各镇街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村级巡查和镇级督查制度,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情况全面摸排,及时劝告制止违法行为并上报相关部门;行政村对本村居民开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向镇街报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沟通合作,主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探索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前沿技术。总结畜牧业绿色发展经验成效,定期遴选一批规模化粪肥施用示范基地和种养结合典型案例,示范带动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


附件: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能力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事项名称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粪污处理设施

改造提档

1

指导规模场、专业户开展粪污暂存或处理设施改造升级,配建率保持在100%,粪污处理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处理方式适应,满足“三防”和安全防护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长期坚持

畜禽散养行为

规范引导

2

督促引导生猪、肉牛养殖散户及重点区域接近专业户规模的散养户,配建粪污暂存设施。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025年底

3

督促做好圈舍清理、粪污物理隔绝等处理利用细节。

长期坚持

粪污利用渠道

延伸拓宽

4

鼓励养殖场户流转与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就近就地消纳;对无法流转足量配套土地的养殖场户,鼓励委托种植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处置。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长期坚持

5

通过生产有机肥、沼气发电、提纯生物燃气等方式扩大利用半径。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底

粪污处理利用

能力提升

6

要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建设停滞、运转困难的主体分类施策,加快推动设施运转和产能提升;抓紧组织开展自验及问题整改。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2024年底

7

探索建立或完善辖内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体系,培育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形成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025年底

推行网络监管

8

建立网格监管体系,对规模场、专业户均明确1名网格员,开展相关工作,每月报送情况;以村庄为单位,每月对散养户组织开展排查并报送情况。

各镇街

2024年底

实施分级管理

9

对规模场、专业户进行分级管理,根据级别分类监管,着重解决风险点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长期坚持

强化检查巡查

10

组织开展规模场、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摸排整改,并及时排查清理大规模露天晾晒畜禽粪便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024年底

推广先进技术

11

推广应用科学有效的畜禽粪污处理模式,指导现有畜禽粪源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优质有机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各镇街

长期坚持

推进种养结合

12

每年至少打造2个规模化粪肥施用果园、蔬菜示范基地,每年至少培育2个种养结合技术模式和典型案例。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长期坚持

引导公众监督

13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畅通举报渠道,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长期坚持

强化组织领导

14

健全机制,制定落实方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污染防治。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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