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牟平城区远期污水处理需求预测约10.5万立方米/天。鉴于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的收费相对较高,根据区政府部署,未来牟平区污水不再排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而大窑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可达5.5万立方米/天(设计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天),仅靠该厂将无法满足远期处理需求,因此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以填补缺口,新建鱼鸟河污水处理厂6.0万m3/d规模,可满足测算水量,原排水分区不变,通过西郊路泵站集中收集牟平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及主城区居民生活污水。
二、上级政策文件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城镇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国家“十四五”规划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出明确要求;本市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将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列为重点任务。
三、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1座鱼鸟河污水处理厂、1座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约 9km配套进出水管线,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设计规模为60000m³ /d,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AOAO-MBBR生化池+二沉池+活性炭吸附池+磁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污水厂采用半地下结构形式,出水水质达到地表准四类标准,中水向东排放至小鱼鸟河。污泥处理采用污泥储池+带式压滤机工艺,出泥含水率≤80%。
四、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建设鱼鸟河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缓解现有设施压力;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契合政策合规要求,推动市政设施补短板;保障财务可持续,实现长期稳定运营;降低社会与公共安全风险,保障民生需求;适配远期发展规划,预留拓展空间。
五、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烟台市牟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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