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玉萍等五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烟台工贸学校西侧隆达路部分路段交通管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牟平交管大队派出专业人员去现场勘查道路及秩序情况,针对委员提案回复如下:
1.经查,目前该路段已按照规范设置了学校区域警示标志、限速30标志、黄色网格线、人行横道线、减速震荡标线及黄闪灯;学校西门隆达路位于城市远郊道路,不属于牟平区运输车辆限行区内。违规掉头、不礼让行人问题交管部门将通过护校警力进行劝导及查处。新增抓拍设备及实行限行问题交管部门将会同专业交通安全设施人员现场论证,按照相应设置规范,从道路条件、安全风险、便民便企和交通秩序多个方面论证可行性,若适用此路口,将向区政府申请资金,尽快安装、改造落实到位。
2.目前学校西门路段隆达路系双向四车道,道路中间已施划双黄实线,法律效力与物理隔离护栏相同,明确禁止车辆越线、掉头。下步,交管部门将加大车辆越线、掉头的查处力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3.在学校门前施划有黄色网格线,根据国家标准,黄色网格线区域已明确表示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放。同时,在隆达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设有全路段禁停标志,无需重复设置禁停标识。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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