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1:本次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有补偿政策吗?
区住建局答复:对由政府统一改造且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竣工台账的改造户给予建设和运行补贴。(1)建设补贴。“电代煤”改造工程,空气源热风机设备及安装,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每户约4000元。电表到每户设备之间的电线和套管费用由改造户承担,直接支付给安装单位。若改造户对设施设备有特殊需要,可同中标企业协商,增加费用自理。(2)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采暖期用电每千瓦时补贴0.4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500千瓦时;(用电量不足25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3年,分年度发放。
市民提问2:改成电取暖后,原来的取暖设施还能用吗?
区住建局答复:原来的取暖煤炉必须拆除,承诺不再使用,否则将不予补贴改造。“电代煤”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提供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国标标准进行线路改造和设备安装,质保期6年,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以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