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平区举行“奋进万亿新征程·东翼崛起看牟平”主题区残联专场新闻发布会,牟平区残联副理事长于水,区残联党组成员董学明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并围绕《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烟政办字〔2023〕70号文件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二次解读,相关内容如下:
一是开展“优化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15960名,今年以来共集中办理10批次、为1365人新办或换发残疾人证,因死亡或其他原因注销残疾人证781人。为让残疾人能够更方便快捷办理残疾人证和申请相关惠残政策,区残联联合民政、医保、行政审批等部门,以残疾人证办理为基础,集成办理12项业务事项,纳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办理,统一印制《牟平区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申请表》,办事群众通过一窗申请,一站式办理相关助残业务。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开展上门评残,今年以来开展上门评残108人次,实现特殊情况申请人足不出户“零跑腿”。
二是开展“送爱到家·上门服务”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意见》,为55名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为56名残疾人通过如康家园提供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安排专人对托养服务进行抽查检查,详细了解服务时长、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确保民心工程真正得民心。
三是开展“点亮希望·精准康复”行动。
(一)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康复服务。为给残疾人提供多元化精准康复服务,区残联丰富服务方式,以“互联网+线下康复”相结合的方式,投资9.2万元,为全区460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线上支持性康复服务。
(二)精准实施辅具适配项目。为切实给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区残联筹措资金37万元,免费为全区648名残疾人采购配发辅助器具,其中发放轮椅、助行器、拐杖等辅具500件,适配助听器102台,适配假肢、矫形器46件,通过政府采购、免费配发辅助器具,切实缓解了残疾人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等问题,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提升生活幸福指数。
(三)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区残联深入开展儿童康复救助“护翼行动”,与区卫生健康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疑似残疾儿童信息100余条,全年累计审核儿童康复救助信息并提供康复救助336人次,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0—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
四是开展“让爱无‘碍’·入户问需”行动。为着力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等实际问题,提高残疾人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改善残疾人无障碍居家环境,区残联投资13万元,为我区4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改造前,邀请第三方对施工类改造户逐户进行了现场评估,根据各自家庭实际情况,“一户一策”精准制定了改造的个性化方案。改造后,组织镇街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开展验收,提高无障碍改造质效。
五是开展“情暖心灵·惠残宣讲”行动。利用社区“双报到”、党员主题党日等时机,走近残疾人,面对面宣讲残疾人证办理、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十个方面”惠残政策。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力量,广泛宣传涉残民生实事政策;发放《惠残政策明白纸》千余份,力争让每一个残疾人都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
记者提问一:
请问残疾人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牟平区残联党组成员 董学明:
一、申请材料
1.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异地申请残疾人证时须提供);
5.相关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学检查影像等资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填写评残申请表。镇街残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区残联进行审核。
2.残疾评定:由区残联组织申请人统一由区级评残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未成年人及智力、精神类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参加残疾评定。
3.公示: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的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的,应中止办理程序,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
4.制发残疾人证、存档: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残联制发残疾人证,并对制发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和评定材料进行存档。申请人对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且理由充分的,可在得知结论十个工作日内(自公示之日起算),向所在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重新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在得知重新评定结论十个工作日内向省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省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重新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发放证件:区残联通过镇街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到申请人。残疾状况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可向批准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申请同残疾类别重新评定的,原则上应与上一次残疾评定间隔一年以上。
6.跨省通办: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镇街残联或区残联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除提交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在居住地评残结束后由户籍地残联发放残疾证。
记者提问二:
请问残疾人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减免政策是什么?
牟平区残联党组成员 董学明:
对持残疾人证、电子残疾人证、加载残疾人信息的社保卡就医的残疾人,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免挂号、诊查、急诊观察床位等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免收一般诊疗、出诊等费用;减收费用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减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此项工作由卫健部门具体承办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