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通过,2017年12月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通过,2019年3月第三次修订)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办理条件 申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非独立核准事项,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一并申请) 六、申请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 七、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十、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海五街645号联系电话:0535-421927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13号联系电话:0535-4289562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投诉电话:0535-3397609; 信函投诉: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3楼监督考核科。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3397631;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办公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三、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2楼58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5-3397631; 十四、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