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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 01- 02 09: 51 访问次数:

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南适用于办理节能审查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十五条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11月中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6年8月2006〕28号)

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年3月鲁改环资〔2018〕93号)

三、承办机

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四、办理基本流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条件

节能审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合节能减排相关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技术标准;

2.项目能耗水平和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达到国家和省关要求;

3.符合地区能源消耗总(增)量控制要求。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

2.项目单位自行或者自主委托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目节能报告(原件1份)

3.已完成立项的,应提供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件(由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批准单位出具)(原件1份)

4.耗煤的项目,应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由立项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原件1份)

七、办理期限

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

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救济渠道

复议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会办公室

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海五街645号

联系电话:0535-421927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13号

联系电话:0535-4289562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诉电话:0535-3397609;

函投诉: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3楼监督考科。

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3397631;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公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咨询途径

咨询: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258号窗口;

咨询:0535-3397631;

十四、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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