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实施,2019年8月主席令第32号修正)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6号,2011年1月修改)第二十一条。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五、办理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资格认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六、申请材料 1.用地申请表(原件1份); 【批准服务事项】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服务指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地价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原件1份); 4.土地权属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界地形图(原件1份); 6.环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及供地方案(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667号自然资源局4楼401室。投诉电话:0535-4285037 十一、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海五街645号 联系电话:0535-421927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13号 联系电话:0535-428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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