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水利工程招标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二、办理依据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八条。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行政审批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五、办理条件 属于省政府或省水利厅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或者由厅直属有关单位实施的项目。 六、申请材料 招标备案报告。 七、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十、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海五街645号 联系电话:0535-421927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13号 联系电话:0535-4289562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535-4236759; 信函投诉: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68号牟平区水务局办公室。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3397693;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6号窗口; 办公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十三、咨询途径 单位咨询: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68号牟平区水务局办公楼三楼工程科; 电话咨询:0535-4236790; 十四、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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