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扩大有效投资 > 批准服务指南
水利工程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2- 02- 22 10: 30 访问次数: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水利工程验收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二、办理依据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行政审批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五、办理条件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等规定受理。

六、申请材料

验收备案报告

七、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十、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海五街645号

联系电话:0535-421927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13号

联系电话:0535-4289562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535-4236759

信函投诉: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68号牟平区水务局办公室。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3397693;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6号窗口;

办公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十三、咨询途径

单位咨询: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68号牟平区水务局办公楼三楼工程科;

电话咨询:0535-4236790

十四、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