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常态化做好“经济体检”,重点开展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审计调查等,实现了全部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在推动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秩序、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20年度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决议,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全区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01880万元,支出总量501880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84545万元,支出总量383159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3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支出220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425万元,支出75163万元,当年结余142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1377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121万元。
一是应缴未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8万元。主要是:行政性收费932万元、罚没收入124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51万元、捐赠收入38万元、专项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利息收入104万元。
二是应缴未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3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6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53万元、补缴土地价款134万元。
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收入目标已完成,年末暂未缴库。截至审计日,除专户利息收入84万元、补缴土地价款134万元,共计218万元未缴库外,其他收入已上缴国库。
2.一般性转移支付分解不及时。
2020年度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军队转业干部安排等18项一般性转移支出3091万元,上级指标下达后,区财政局60日后才将该指标下达各预算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发改局、人社局、交运局、医保局、商务局、海渔局、档案馆7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总体规范,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报不完整。3个部门未将相关收入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2.预算执行不严格。5个部门单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问题。
3.未按要求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2个部门未按规定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财务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大额支付现金、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等问题。
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少数部门单位分配专项资金,未制定项目初选和资金分配办法,或办法未细化,无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会议记录。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认真整改。
(二)全区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情况
对全区预算单位财务和业务数据关联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7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
2.14个部门单位列支科目不规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专项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末,牟平区共收到政府专项债券6.47亿元,涉及项目11个,项目单位实现支出6.47亿元,支出进度为100%。收到新增财政资金预算指标2.67亿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0.04亿元、特殊转移支付1.2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42亿元,形成实际支出2.6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区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专项债券和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在资金分配、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上较为规范,体现了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的基本导向。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区政府专项债券涉及的11个项目中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新增财政资金预算调整方案未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区财政收到抗疫特别国债1.07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1亿元和正常转移支付资金0.04亿元,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财政局已按规定于2020年12月末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0年主汛期前应完工或主体工程完工的重点水利工程2个,概算总投资7943.0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报完成投资7608.0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7202.56万元,其他投资405.51万元。本次审计重点调查大沽夹河观水段治理工程、乳山河牟平段治理工程,均为巩固提升工程。省级以上财政应承担2880万元,其他为区级财政承担。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大沽夹河观水段治理工程进展较慢。截至审计日,大沽夹河观水段治理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916.4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7.8%。因施工方案未得到铁路部门批准,部分河段未达到计划进度。建议尽快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剩余工程建设。
2.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区重点水利工程批复总投资7943.07万元,累计筹集资金320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6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45万元),尚有4736.07万元资金未落实。目前,区财政正在积极申请国家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用于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3.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乳山河牟平段治理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大沽夹河观水段治理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有私接乱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0年,受市审计局授权或区委组织部委托,对16个镇街、31个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问题78个,问题金额737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9条,督促制定完善制度办法11项。
五、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全面清理各类结余、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密切相关的急需重点项目支出。完善支出政策,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促进财政支出提质增效。
(二)健全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预算管理,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办法,严格规范部门预算口径,促进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相协调,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完整性和精准度。逐步减少预算追加在预算安排中的比重,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三)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大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落实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杜绝招待费未“一次一结”等问题“屡审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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