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专题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标准指引

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日期:2021-12-30 来源: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2021年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组织本地区县级统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docx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