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道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六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7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严格遵循政务公开问题导向,及时规范开展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道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各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水道镇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开通、完善在烟台市政务服务网站上的栏目更新与充实。严格按照要求发布政务信息,把握“一网通办”工作重心,深入贯彻便民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我镇相关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水道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明确了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政府各部门科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地点设在水道镇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由党政办公室具体收集、梳理各部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并由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水道镇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合理安排资金,更新办公设备,为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保驾护航。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修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镇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利用“智慧牟平”信息公开平台和“水道渠成”微信订阅号,把水道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切实推进放管服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党政办公室各项涉及信息公开文件的登记备份工作,以制度化为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保驾护航。
(三)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
水道镇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上级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认清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三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水道镇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依托智慧牟平发布的公开信息涉及组织机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和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各个领域。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指定党政办公室为水道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依托智慧牟平网站向社会公布《水道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文件,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操作流程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水道镇政府指定党政办公室作为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点,再由各科室承办落实负责答复,由领导审阅后,最后由党政办公室整理汇总后进行回复。
2020年,水道镇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1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3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水道镇政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水道镇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二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解读回应能力有待提高;四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水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及公开渠道和方式方法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仍有一定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镇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落实责任到位,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