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0: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各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特向社会公布《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牟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ping.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邮编:264100;电话:0535—43109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住建局牢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根据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发展总体目标,聚焦完善建筑市场监督、房地产市场监管、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全年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内容共计105条。通过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网上民声办理的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注重加强与科室、单位间沟通协调,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按程序层层把关审批,并做到一案一号一档。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依申请办件数相比2021年增加了3件,全部按期办结。

(三)严格政府信息审核。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把公文审核关,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部署及单位年底考核,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上报等事项。同时,我局积极利用“智慧牟平”新媒体平台,按照要求、规定制作发布相关公开内容,及时回复群众关切的问题,掌握民情民意,更好地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对住建工作的满意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分工、健全责任制,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办公室牵头干、各科室合力推的工作格局。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研究制定我局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参与区里组织的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实效性还不足、信息公开渠道多样性不够等。

下步,我局将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度和掌握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听取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加强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加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让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规划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民互动,根据任务分工将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建议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区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建环保、道路交通等方面;政协提案7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等方面。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牟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同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为推动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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