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计划生育局职责,设置5个职能科室。
( 一 ) 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文电处理、档案资料、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考核会议决定、岗位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外来人员接待和对外关系、内部关系的协调及印鉴、车辆管理、卫生、安全、值班、后勤服务工作。
( 二 ) 统计科
编制全区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检查各级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工作;拟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意见;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有关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负责全区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工作。
( 三 ) 法规与宣教科
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受理特殊情况生育和征收高额计划外生育费申报事项;负责计划生育信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及解释、宣传工作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发放。拟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及干部培训规划、计划;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和人口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四 ) 财务科
编制省、市和区 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检查指导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组织内部财务审计;搞好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资管理。
( 五 ) 药具科
制定药具管理工作的长短期规划;负责对全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统计、分析、预测、科研和药具的调拨、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区避孕药具的知情选择和对计生药具零售点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