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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负责研究编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督促、指导部门实施;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部门在制订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区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条文解释工作;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送区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性文件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研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执行、行政许可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或答复意见;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以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对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评议考核;负责《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