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4〕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凡未经区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原则上不予认可培训学时,已审核批准的培训方案,各部门、单位应按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规定开展培训,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区人社局将会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各部门、单位于5月6日前,报送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方案(需盖章)及《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2),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于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总结(需盖章)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年度)》(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
继续教育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区人社局专技科联系,联系电话0535-4317129,材料报送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15-2房间。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项目备案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烟台市继续教育基地网上学习平台.docx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