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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日期:2024-03-29 来源: 牟平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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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季风干物燥,降雨稀少,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火灾已进入高发期。清明节将至,在这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巩固绿化成果,保护生态环境,在此,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提高防火意识。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要严格遵守“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控规定,按照《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部私拉有电线路、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进行狩猎等行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等;不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不投放孔明灯等空中移动火源;要教育家人和孩子不要野外用火;要对有精神障碍的亲属履行全方位监护责任;自觉接受并服从护林房、检查站等防火值守人员的监管。

三、倡导文明祭祀,树立生态理念。在上坟祭祖期间,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缅怀先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全员共同参与,构筑和谐家园。要敢于揭发检举违法用火行为,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119、4285000、4281196),报告起火地点,不要擅自行动,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置和避险措施。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争做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者、引领者、践行者和守护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牟平的秀美山川增光添彩!


烟台市牟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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