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706120042715026/2024-00516
成文日期:2024-01-01
发布机构:牟平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标准指引
索引号: | 113706120042715026/2024-00516 | 成文日期: | 2024-01-01 |
发布机构: | 牟平区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标准指引 |
牟平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
|
||||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一、总体要求 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结合涉农补贴领域特点,采用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坚持常态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公开内容覆盖农业补贴全流程、补贴服务全过程,农业补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适用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 三、工作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可以在达到标准目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众需求和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细化梳理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 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基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