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常设栏目 > 政府会议公开 > 区政府常务会议 > 议定事项解读

【议定事项解读】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7.28)

日期:2023-07-30 来源: 牟平区人民政府

字号:

一、出台背景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加快推进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设施管理,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制定烟台市牟平区《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省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3〕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和制定了烟台市牟平区《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包括5方面23项内容:

(一)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5000个(枪)。

(二)基本原则。《实施意见》对我区下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车桩相随,适度超前;公用为主,自用为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

(三)重点任务。一是分类指导各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场所的不同分别对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单位内部、行业专用、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全方位推进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明确运作模式和运营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实现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智慧化。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资金支持。通过争取中央奖励资金、贷款利息补贴、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二是简化审批手续。通过简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以及简化主管部门备案手续等方式予以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加强电网保障。通过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做好配套供电服务等方式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四是降低用电成本。实行分类目录电价,落实电价优惠政策。五是规范设施管理。通过完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切实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台市牟平区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落实。四是对有关宣传和舆论监督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施行日期是2023年7月1日,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负责部门: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0535-431091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