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孝德基金奖补工作的通知
烟牟乡振发〔2023〕19号
各镇街、有关责任单位:
为严格落实上级“四个不摘”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孝德奖补政策激励推动契约化孝善养老积极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严密组织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实行孝德基金奖补,是体现党委政府对特殊年老困难群体温暖关怀、确保脱贫成效巩固稳定的特惠政策。各镇街、有关责任单位务必确保精心研究、精心组织、精心落实,力求取得济困扶志并举、倡树弘扬乡村文明新风的最优成效。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烟台市牟平区孝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附件)对孝德基金奖补范围、标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镇街、有关单位务必重点关注、务实落实,确保范围全覆盖、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和过程透明、结果真实。
三、严肃纪律,好事办好
孝德基金奖补是对脱贫人口“两不愁”的基本保障之一,各镇街、有关责任单位要在严谨、细致按照《烟台市牟平区孝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执行、落实好今年的孝德基金奖补基础上,确保资金拨付规范、程序履行标准、公示真实、赡养费给付及时,保证孝德基金奖补工作的规范性经得起各级审计、考核。
各镇街2023年度《 孝德基金拟奖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政府公章(电子版通过OA)7月15日前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 4281581。
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农办 烟台市牟平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烟台市牟平区孝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励推动契约化孝善养老,营造良好孝亲养老社会氛围,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升贫困老人生活质量,增强贫困老人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助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设立烟台市牟平区孝德基金并制定本办法细则。
第二条 镇街承担确保包括孝德基金奖补对象在内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长期、稳定、有效脱贫(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达标基础上,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上级要求的主体责任。
鼓励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村定向募集村级孝德基金,扩大孝善养老覆盖面,将孝德基金奖补政策扩大到普通老人。
第三条 孝德基金奖补对象为区内农村60周岁(1963年1月1日前出生,下同)以上、无违法违纪、无违反村规民约、积极支持配合各项帮扶政策落实的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包括截至当年度《孝德基金拟奖补对象汇总表》报表截止日时已纳入动态监测帮扶对象)。凡赡养对象子女(包括养子女,以下统称赡养责任人)履行赡养义务、签订赡养协议并及时诚信足额缴纳赡养费,则对赡养对象进行分档奖补:人均赡养费数额(指所有赡养责任人签约赡养费总额/赡养对象人数)低于1200元(含)奖补100元/人﹒年、1200-1800元(含)奖补160元/人﹒年、1800-2500元(含)奖补200元/人﹒年,高于2500元封顶奖补300元/人﹒年。年度签约人均赡养费数额作为当年度赡养对象收入核算依据。
鳏寡孤老或赡养责任人情况特殊(主要指所有子女为未成年、已婚分户子女是脱贫户(含动态监测户)或重度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等)确不具备赡养能力的均执行300元/人﹒年奖补标准。
已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不纳入孝德基金奖补范围。
第四条 区级孝德基金主要由爱心捐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扶贫项目集体留存收益、社会募集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构成,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基金专户。
第五条 孝德基金奖补遵循“严格审核、奖补封顶、诚信公示、先养后奖”的原则。
第二章 奖补组织
第六条 区委宣传部及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健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区孝善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孝善基金规范化奖补的推进、调度、落实和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其中:宣传部门结合“四德”工程建设,加强宣传引领,提高群众赡养意识;乡村振兴部门指导镇街做好孝德基金奖补对象的统计,资金批复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村规民约制定指导及爱心捐助等工作;卫健、老龄部门做好家庭赡养协议签订指导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孝德基金专户规范管理培训指导;司法部门为赡养对象免费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贫困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 镇街孝善基金奖补管理机构原则与区级对应设立,主要负责孝德基金规范管理使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及审核工作。其中:镇街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孝德基金“四德榜”宣传、公示工作;镇街业务部门负责根据年度动态调整核实年龄和收入信息,逐户审核奖补资格,确定奖补档次并负责加强对村级工作监督指导;镇街经管(财政)部门负责在扶贫项目资金收益分配专账中单独设立孝德基金使用科目并按区农村“三资”管理规定加强奖补资金规范化监管使用发放(条件具备的也可在镇街村组织完全规范履行程序后,由镇街统一根据镇街同意的奖补对象名单按政策性资金发放流程直接发放到户);镇街司法部门负责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第八条 加强村级核查评议监督力度。村级负责准确核查核实奖补范围内赡养对象及其赡养责任人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街反馈,组织集中鉴证赡养协议并张榜公示,组织集中见证赡养费给付、对协议诚信履行情况民主评议监督并负责逐户跟踪落实奖补基金发放到位结果。
第三章 奖补程序
第九条 奖补对象信息核实。镇街业务部门根据年度动态调整核查结果及家庭成员动态增减,将本镇街本年度符合孝德基金奖补条件要求的赡养对象姓名、上年人均纯收入及建议人均赡养费数额等信息列表书面告知村委会(附件1)。
村委会按照镇街信息核查要求对赡养对象及赡养责任人生存状态、居住地变动及赡养责任人赡养能力等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建档,并于3日内将信息确认结果反馈报送镇街业务部门。已死亡或长期(连续2年,下同)失联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不列入孝德基金奖补范围。
第十条 签订赡养责任书。镇街指导村级依据已核实确认的拟奖补赡养对象名单和原则不低于镇街业务部门建议的协议赡养费数额,组织赡养责任人与赡养对象签订本年度《赡养责任书》(附件2)。汇总《赡养责任书》签订、赡养责任人履行赡养费协议数额等信息的《孝德基金拟奖补对象汇总表》(附件3)在村内“四德榜”公开公示5天。
对虽经调解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拒签《赡养责任书》的赡养责任人,一并张榜公示。
第十一条 集中给付与民主评议。8月15日前,镇街指导组织村级按《赡养责任书》签约双方在至少2名村委会成员现场见证下,集中时间由赡养责任人向赡养对象交付当年度协议赡养资金,并填写《赡养费集中给付情况统计表》(附件4)。
签约赡养责任人实际诚信履约情况(附件4),于赡养费集中见证给付结束后由村统一在村内张榜公示5天,接受本村群众民主评议监督。村内公示相关影像资料及公示民主评议监督异议赡养对象名单公示结束后即报镇街孝德基金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案。
对屡经调解最终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责任人,区、镇街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掌握汇总情况,在充分尊重赡养对象意愿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免费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贫困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奖补申请审核。诚信履约且村内民主评议监督无异议的拟奖补赡养对象数量及拟申请奖补档次金额,于村级公示结束后3日内以村为单位由村汇总(附件5)报所在镇街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经镇街汇总审核确认后(附件6),于村级公示后5日内统一报区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
区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汇总镇街报送结果并予以审核。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负责按审核奖补结果拨付奖补资金。镇街9月底前组织发放到户并组织村级完成孝德基金奖补资金发放签领(附件7)。
为激发孝善养老正能量、提升贫困对象满意度,孝德基金奖补资金可申请提前发放。提前发放后发生、发现的不符合奖补条件情形,由镇村负责发放资金追缴。
第十三条 奖补资金发放
1.差额发放
2016年以来有财政专项投入扶贫产业项目、项目收益在优先保证脱贫户稳定有效达到年度标准后村集体有收益结存的76个原省市扶贫重点村,其本村孝德奖补资金按烟牟扶贫办发〔2017〕108号第三项第三条规定原则在村集体结存收益中列支。
村集体结余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支付孝德奖补资金的不足差额,按下款程序由区级孝德基金拨付。
2.全额发放
2016年以来从未有财政专项投入扶贫产业项目村,每年根据区级孝德基金审核奖补结果将专项奖补资金拨付至镇街,镇街财政、经管等部门按扶贫资金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将奖补资金全部通过赡养对象银行账户及时发放。
3.结余结转使用
各镇街若存在以往年度扶贫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统筹使用,但应在填报《镇街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时说明情况、相应扣减奖补资金申请额。
村级、镇街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逐级收集的孝德基金奖补资金发放签领表,9月底前统一报区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案。孝德基金奖补程序履行档案(附件1-7)及相关影像资料镇街完整收集存档备案。
第四章 奖补监管
第十四条 区、镇街、村孝善基金奖补工作相关档案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备查。
第十五条 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对奖补资金管理要加强监督,及时对奖补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违反规定骗取、截留、冒领、挤占、挪用奖补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 区、镇街孝德基金管理办公室将结合入户抽查、上级考核、第三方核查等多种方式对签约双方履约情况进行核实验证。凡发现赡养对象、赡养责任人虚假签约、虚假给付的,除对赡养对象按已领奖补金额5倍额追缴资金、列入失信名单区级媒体公告外,取消该户今后享受孝德基金政策奖补资格。
区、镇街、村各级孝德基金奖补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程序或参与虚假签约、评议、申请及给付的,一律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每年度根据上级最新规定及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至2024年6月30日。
附件:1.孝德基金拟奖补赡养对象信息核查结果通知单
2.赡养责任书(参考格式)
3.孝德基金拟奖补对象汇总表
4.赡养费集中给付情况统计表
5.村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
6.镇街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
7.孝德基金奖补资金发放签领表
附件1
孝德基金拟奖补赡养对象信息核查结果通知单
镇街(公章): 2023年 月 日
村 | 序号 | 60周岁以上脱贫户 (含动态监测帮扶对象) | 上年人均纯收入(元) | 建议协议 人均赡养费金额(元) | |
家庭成员 | 身份证号 | ||||
1 | 1. | ||||
2. | |||||
3. | |||||
2 | 1. | ||||
2. | |||||
3. | |||||
3 | 1. | ||||
2. | |||||
3. | |||||
4 | 1. | ||||
2. | |||||
3. | |||||
5 | 1. | ||||
2. | |||||
3. | |||||
说明:“建议协议人均赡养费金额”通过逐户研判本年度人均纯收入,结合年度人均纯收入增幅确定。
附件2
赡养责任书(参考格式)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法律赋予被赡养人的权利和赡养责任人应尽的义务。为依法明确赡养责、权、利,根据《烟台市牟平区老年人家庭赡养责任指导意见》,特签订本赡养责任书
赡养对象: 岁,系赡养责任人之父母
1. 系赡养对象之 ,赡养费 元
赡养责任人: 2. 系赡养对象之 ,赡养费 元
(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序号) 3. 系赡养对象之 ,赡养费 元
4. 系赡养对象之 ,赡养费 元
赡养责任人承诺:确保赡养对象每人每年享受以下各项赡养费折合人民币 元。
一、本赡养责任书适用于符合奖补条件独自(立)生活、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本人住村子女在外、没有子女但有养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赡养责任人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履行赡养义务。
三、赡养人应尽的赡养义务
1.保障供给生活必需品。赡养责任人共同供给被赡养人生活必需品,保障定时供给被赡养人米、面、肉、食油、蔬菜、煤、水、电等生活保障物资。
2.保障供给被赡养人衣服。包括棉衣、棉被、日常需要的衣服及鞋袜等。
3.居住(含床铺)。由赡养对象选择好的房间居住,被褥、床单、蚊帐等床上用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暖和舒适,并定期打扫保持屋内外卫生整洁。
4.看病就医。保障赡养对象有病及时就医,对病重的赡养对象,赡养责任人要及时送医院医治,不得拖延。赡养对象因病就医的医疗费、住院费、车船费等赡养对象无力承担部分全部由赡养责任人承担。
5.赡养责任人应定期或年内一次性给予赡养对象适当数量零用现金。
6.敬老爱老。赡养责任人及其家庭成员要孝敬赡养对象,不得恶言恶语、歧视、虐待被赡养人;赡养对象独自居住,赡养责任人及其家庭成员要经常或定期看望。对无劳动能力赡养对象赡养责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强迫赡养对象承担劳务。赡养对象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责任人及其家庭成员要悉心照料。
四、本赡养责任书规定的赡养内容、标准,在确保不降低赡养对象待遇前提下,具体执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书面调整。
五、本赡养责任书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赡养责任人、赡养对象、村委会、镇街业务部门各一份,其中赡养对象所持赡养责任书须统一存放于户档《烟台市牟平区精准扶贫明白卡》保存。村委会同时承担监督履行人职责。本赡养责任书一经签章生效,必须认真履行。履行不够好的,村民委员会要对赡养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绝履行并教育不改的,赡养对象可自行或委托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起诉。
赡养对象(签字):
赡养责任人(签字):
村委会(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孝德基金拟奖补对象汇总表
序号 | 村庄 | 赡养对象姓名 | 赡养责任人姓名 | 与赡养 对象关系 | 是否签订 赡养责任书 | 责任书 人均赡养费数额(元) | 拟奖补 数额(元) |
1 | 1. | 1. | |||||
2. | 2. | ||||||
3. | |||||||
2 | 1. | 1. | |||||
2. | 2. | ||||||
3.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共 万元,其中本年度需区级孝德奖补资金 万元,村集体结存收益中列支 万元,上年度结余 万元。 |
镇街(印章): 分管负责人(签字):
注:1.是否签订赡养责任书填写“是”或“否”,如填写“否”应简要注明具体属于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何种类型。2.责任书人均赡养费数额是指赡养责任人签约赡养费总额/赡养对象人数。3.此表7月15日17:00前加盖政府公章报送区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4281581。
附件4
赡养费集中给付情况统计表
村委会(印章): 村书记(签字):
序号 | 赡养对象 | 赡养责任人 | 赡养费给付 | 村委会 见证人签字 | ||||||
姓名 (手印) | 身份证号 | 按本年度赡养费预算人均纯收入(元) | 姓名 (手印) | 与赡养对象 关系 | 协议人均赡养费数(元) | 无赡养责任人情况代号 | 日期 | 金额 (元) | 姓名 (手印) | |
1 | 1. | |||||||||
2. | ||||||||||
3. | ||||||||||
2 | 1. | |||||||||
2. | ||||||||||
3. | ||||||||||
3 | 1. | |||||||||
2. | ||||||||||
3. | ||||||||||
说明:1.此表村委会、镇街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各一份;2.无赡养责任人情况填写代号1指“鳏寡孤老”、代号2指“所有子女为未成年、已婚分户子女是脱贫户(含动态监测户)或重度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确不具备赡养能力”。
附件5
村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
镇(街道)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
我村已完成孝德赡养费集中见证给付,符合孝德奖补政策合计 户 人已经村公示无异议。按照《烟台市牟平区孝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相关规定,共需专项奖补资金 万元,其中本村扶贫产业项目集体留存收益中计划列支 万元,申请区孝德基金拨付 万元。
特此申请,请予审核。
附件:村赡养费集中给付情况统计表(附件4)
村民委员会(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6
镇街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
区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
我镇(街道)已完成对 个村孝德基金奖补申请审核,符合奖补政策共计 户 人。按照《烟台市牟平区孝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细则》相关规定,共需专项奖补资金 万元,其中由村扶贫产业项目集体留存收益中计划列支 万元,上年度结余结转 万元,申请区孝德基金拨付 万元。
特此申请,请予审核。
附件:镇街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统计表
镇街(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
镇街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统计表
镇街(公章):
序号 | 村 | 奖补对象 | 按本年度实际赡养费预算人均纯收入(元) | 实际履行给付人均赡养费额(元) | 拟奖补(元) | 银行卡号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贫困户户编号 | 金额 | 其中:由村扶贫 产业项目集体 留存收益列支 | |||||
合 计 | ﹡﹡ |
附件7
孝德基金奖补资金发放签领表
序号 | 村 | 奖补对象 | 奖补资金(元) | 本人签领 | |||||
户主 姓名 | 贫困户编号 | 奖补 人数 | 合计 | 其中: | |||||
村扶贫项目收益集体留存列支 | 区基金拨付 | 签字 | 手印 | ||||||
合 计 |
说明:1.此表按户统计,一式两份,镇街及区孝德基金奖补管理办公室各一份;2.村扶贫项目收益集体结存列支、区基金拨付项目不用分户填写,只需以村为单位填写汇总数额;3.奖补对象签领须由本人完成,确属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完成需签奖补对象姓名及代签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