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对旅行社业造成的影响,为企业纾困,2022年以来,区文旅局为全区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供暂退质量保证金业务,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截至目前,已为4家提出申请的旅行社,暂退质量保证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