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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20042717488/2023-042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3-12-28
发文机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所属单位: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烟牟政办字〔2023〕22 号 统一登记号:
公文种类: 通知 关键词: 免申即享 政策清单 兑现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的通知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的通知

烟牟政办字〔2023〕22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烟台市牟平区 “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牟平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1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补 助。

 

《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科 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烟财教〔2019〕11 )

 

区科技局

高新科:4259323

 

 

2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补助。再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补助

市级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 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助(含入选市高新技 术培育库补助 5 万元)。对再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 5 万元补助。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 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 科〔2021〕66 号)

 

区科技局

高新科:4259323

 

3

 

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示范机构补助

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示范机构,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50 万元 资金补助。

 

区科技局

外专科:4255167

 

 

 

 

4

 

 

 

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基地)资金补助

对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 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分别给予牵头建设单位最高 500 万元和 100 万元资金补助。对新建的国家企业技术 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 议程创新示范区,给予牵头建设单位最高 300 万元资金补助。

 

 

区科技局

外专科:4255167

高新科:4259323

农社科:4212623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5

 

 

 

省级以上人才载体平台 资金补助

对新建的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院 士工作站给予建设单位最高 50 万元资金补 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 基地,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50 万元资 金补助。对我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等在国(境)外建立的省级离岸创新创业基 地,给予最高 50 万元资金补助。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 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 科〔2021〕66 号)

 

 

 

区科技局

外专科:4255167

 

 

6

 

烟台市稳定外贸骨干企 业发展支持政策

对全市当年外贸稳定发展贡献高的前 30  集团公司、服务平台和企业,按贡献度比例 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500 万元。

 

 

《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  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  策措施》(烟政办发〔2023〕 26 )

 

 

 

区商务局

外贸科:4215644

 

7

烟台市培育外贸新增主 体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开展业务且合规运营进出口实绩 2000 万元以上的前 100 家外贸企业,给予最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8

 

 

烟台市支持企业投保出 口信用保险政策

对我市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发生的保 费给予支持,其中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和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用保险 保费支持比例不低于 50%,其他支持比例不 低于 30%。

《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  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  策措施》(烟政办发〔2023〕 26 )

 

 

区商务局

外贸科:4215644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9

 

 

 

 

烟台市扩大大宗商品进 口支持政策

对企业进口与我市产业匹配且对扩大进口规 模支撑作用明显的粮食、铜及铜材、铁矿砂、 铜矿砂、初级形状的塑料、原油、铝矿砂、 天然橡胶、成品油、煤、棉花、食用油、金 精矿、银精矿、LNG、LPG  16 类大宗商品, 增量部分每 1 亿元给予人民币 1 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3%的贴息支持,企业按集 团进行核算,每家最高支持 300 万元。

 

 

 

《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 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 施》 (烟政办发〔2023〕26 )

 

 

 

 

区商务局

外贸科:4215644

 

10

烟台市市场采购贸易方

式试点展示服务中心建

设支持政策

对获批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展示服务中心给  500 万元/年的资金支持。

 

 

 

《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 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 施》 (烟政办发〔2023〕26 )

 

 

 

 

 

区商务局

外贸科:4215644

 

11

 

烟台市市级海外仓建设 支持政策

认定一批市级公共海外仓,对当年新认定的 市级公共服务海外仓,给予每个 50 万元的资 金支持。

12

烟台市新批 AEO 认证企 业奖励政策

每年安排 100 万元资金,对当年新获批 AEO 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13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 贴政策

对年龄达到 60-79 周岁、80-89 周岁、90-99 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 80 元、100 元、200 元生活补贴,与当月低保 金同步发放。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 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济

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 知》(烟民〔2021〕6 号)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4219136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14

 

 

 

 

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

利奖和市专利奖等获奖

专利项目鼓励政策

1.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 观设计金奖分别奖励 100 万、50 万、30 万、 50 万元。

2.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分别奖励 100 万、30 万元。

3.市专利奖按照《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 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7、4、1  元。

4.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奖励,国家、省给 予奖励的,按本办法补齐差额。

 

 

 

《烟台市知识产权运营服 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烟财工〔2021〕 2 号)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科:4320135

 

15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 政策

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先进典型的企事业 单位,给予 10 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 产权先进典型的园区予以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烟台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烟财工〔2021〕2 号)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科:4320135

 

 

 

 

 

 

16

 

 

 

国家、山东省标准化试

点示范项目、中国标准

创新贡献奖、国家技术

标准创新基地资助政

策。

1.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 化试点示范项目, 区域类的标准化试点示范 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 50 万元、30 万元 的资助;领域类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次 性给予最高 10 万元、5 万元的资助;

2.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 的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 20 万元、15  元、10 万元的资助;

3.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 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资肋;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标准化工 作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1〕32 号)

 

 

 

 

 

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科:4320135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17

烟台市对获评山东省优 质产品创建(示范)基 地的龙头骨干企业(含 社会团体)的资助政策

对获评山东省优质产品创建基地的龙头骨干  企业(含社会团体)、山东省优质产品(示范) 基地的龙头骨干企业(含社会团体),分别予  以一次性资助 5 万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品牌 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2〕54 号)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监督科:4320132

 

 

18

烟台市对获得中国质量

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

质量奖提名奖的资助政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 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予以一次性资助 150 万元、50 万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品牌 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2〕54 号)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监督科:4320132

 

 

19

烟台市对获评山东省高

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

省高端品牌(示范)企业

的资助政策

 

对获评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高 端品牌(示范)企业的组织,分别予以一次 性资助 1 万元、5 万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品牌 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2〕54 号)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监督科:4320132

 

 

20

 

烟台市对获得 “泰山品 ”认证的资助政策

 

对获得 “泰山品质”认证的组织,予以一次 性资助 10 万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品牌 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2〕54 号)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监督科:4320132

 

 

21

 

烟台市对获得 “好品山 ”称号的资助政策

 

对获得 “好品山东”称号的组织,予以一次 性资助 5 万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品牌 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2〕54 号)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监督科:4320132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22

 

烟台市对获得中国质量

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

的资助政策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组 织,分别予以一次性资助 300 万元、100  元;对获得烟台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予以 一次性最高资助 50 万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品牌 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烟政 办字〔2022〕54 号)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监督科:4320132

 

 

23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 章政策

 

在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新开 办企业,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务服   吐槽找茬”工作制度> 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烟政 管办〔2019〕8 号)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场服务科:3397753

 

 

 

24

 

 

 

生育津贴发放政策

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 续足额缴费满 12 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 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  12 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 12  月后, 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2019〕24 号文件做好我 市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 知》(烟医保发〔2019〕63 号)

 

牟平区医保局

医保待遇结算科:

4332737

 

25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及费用即时结算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 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 直接联网结算。

《关于调整我市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有关政策的通知》 (烟医保发〔2021〕46 号)

牟平区医保局

医保待遇结算科:4332737

 

26

 

 

本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出院时实行即 时结算。

《关于<烟台市基本医疗保  险住院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的通知》(烟医保发〔2019〕 30 号)

牟平区医保局

医保待遇结算科:

4332737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27

 

 

 

 

 

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即时 结算

 

 

 

 

参保职工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门诊定 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实行即时结算。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 2022〕17 号)《关于做好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 通门诊统筹经办管理工作 的通知》(烟医保中心发 2022〕5 号)

 

 

 

 

牟平区医保局

医保待遇结算科:

4332737

 

 

 

 

 

 

 

28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市长杯”工业设计大 赛获奖企业、国家工业 设计研究院、工业设计 示范园、中国优秀工业 设计园、中国优秀工业

设计奖金奖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分 别给予 50 万元、500 万元奖励。

2.对获得 “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银 奖和铜奖的作品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 5 万元的奖励。

3.对创建的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给予 1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分别给  20 万元、50 万元奖励。

5.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作品, 给予 100 万元奖励。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 (烟政字〔2019〕25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划与科技科:4219668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29

 

 

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独角兽企

业奖励政策

1.被新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奖励 50 万元。

2.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 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3.被新认定为省级独角兽企业的,按其上一 年度经济发展贡献的 30%给予一次性奖励, 最高为 600 万元。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高成长创新 型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办 法的通知》(烟政办便函  2019〕48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科:4219976

 

 

30

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

心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 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2.对新认定的省级 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 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 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划与科技科:4219668

 

 

 

31

 

 

质量标杆企业奖励 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分 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 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 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划与科技科:4219668

 

 

 

32

 

 

 

单项冠军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 业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省级制造业单项

冠军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2.对

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 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的国 家级单项冠军产品,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 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烟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划与科技科:4219668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33

 

 

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 台、项目,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 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烟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划与科技科:4219668

 

 

 

34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

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

范基地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 务示范平台的企业或单位,给予最高 50  元、20 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 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或单位,给予最高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优化环境激发活力促 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烟政发 2021〕12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科:4219976

 

 

35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  10 万元奖励。

《关于纾困解难助力小微  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烟政办字〔2022〕29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科:4219976

 

 

 

36

 

 

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 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烟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科:4219976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37

 

国家级智能制造系统解

决方案供应商、国家级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

地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供应商,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2.对新认 定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 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 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烟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规划与科技科:4219668

 

 

 

38

 

通过国家 “两化”融合

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试点

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评定的试点企业,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 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烟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科:4219976

 

 

 

39

 

 

国家级绿色(循环)经 济示范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国家级绿色(循环)经济示范的 园区、企业、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推进制造业强 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烟办发电〔2021〕117 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绿色发展科:4219992

 

40

 

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市级 补助资金政策

对烟台市常住户口年满 100周岁的老年人, 发 放长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另, 省级每月 200元,区市每月不低于 100元, 即总计每月 不低于400元。)

 关于印发烟台市百岁  人长寿市级补助资金 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烟 财社 2016〕3号)

 

 

牟平区卫生健康局  老龄健康科:4212505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41

烟台市牟平区落实国家

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

展示范区、省级文化和

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

区政策

 

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 范区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文 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给予 50 万元 奖励。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 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 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 实施意见  (烟政办字 2020〕39 )

 

 

牟平区文旅局

产业科:3466565

 

 

 

42

 

期内烟台市牟平区国家

夜间经济聚集区、省级

夜间经济聚集区创建奖

励政策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 区,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夜 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给予 50 万元奖 励。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 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 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 实施意见  (烟政办字 2020〕39 )

 

 

牟平区文旅局

产业科:3466565

 

 

 

43

 

 

烟台市牟平区落实非遗 工坊认定政策

对申报非遗工坊的各类经营主体、生产加工 点开展实地调查核实、评审认定。经评审合 格并公示的,由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本 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 “非遗工坊”,按程序逐级向上申报认定。

《关于印发《山东省非遗工 坊认定和管理办法》 的通 知》 (鲁文旅发〔2022〕13 )

 

 

牟平区文旅局

文化馆非遗科:3466382

 

 

 

44

 

 

烟台市牟平区落实 “一 村一年一场戏”政策

各区市根据本区市行政村数,组织开展 “一 村一年一场戏 惠民演出活动,年内完成演 出覆盖率达 100%,经费保障达 1500 /场, 努力提高 “一村一年一场戏”工作的群众知 晓度和满意率。

《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 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的 通知》(烟文旅发〔2023〕3 )

 

 

牟平区文旅局

文化馆群众文化科:3466308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45

 

 

烟台市牟平区落实山东

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

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

政策

对规范经营的电影放映单位,按上缴省级电 影专项资金不低于 60%的比例,以奖励形式 定期返还各单位,其余部分由省管委会统筹 用于全省电影事业支出。各年度返还执行比 例,由省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当年度资金收入、 支出预期情况确定,并向全省电影放映单位 公布。有房屋,2022 年减免 6 个月租金,省 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

 

 

《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电 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 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 知》(鲁财文〔2021〕18 )

 

 

 

 

牟平区文旅局

电影公司:4213596

 

 

46

 

烟台市牟平区落实省级

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

区奖励政策

 

对成功创建省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的 给予 50 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烟台市文化旅  游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烟政办字〔2022〕 13 )

 

牟平区文旅局

产业科:3466565

 

 

 

 

47

 

 

 

烟台市牟平区县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人认定办法政策

 

 

强化非遗传承队伍,开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认定为县级的非 遗传承人,再将其申报材料逐级上报至上级 业务主管部门。

 

《关于印发《烟台市市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烟  台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实施细  则》的通知》(烟文旅〔2023〕 32 )

 

 

 

 

牟平区文旅局

文化馆非遗科:3466382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48

 

烟台市牟平区落实省国

有国家 A 级旅游景区门

票补助政策

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  6  1 日—9  30 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 全省国有国家 A 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执 行不低于 5 折的票价优惠。省级财政共给予 3000 万元补助,各市视情予以补助。

 

《关于印发 2022  “稳中 求进”高质量发展 政策清 单(第三批)的通知》 (鲁 政发〔2022〕8 )

 

 

牟平区文旅局

产业科:3466565

 

 

 

49

 

 

烟台市牟平区继续执行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

退政策

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 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2022  4  12 日(含当日)以后取得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 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 均延至 2023  3  31 日。

 

 

《关于印发 2023  “稳中 向好、进中提质” 政策清 单(第一批)的通知》 (鲁 政发〔2022〕18 )

 

 

牟平区文旅局

行业监督科:4795072

 

 

50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继续实行 “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利用大数 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标准为中小微 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 险费的 60%返还,大型企业按 30%返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 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 作的通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科:4339017

 

 

 

51

 

 

 

一次性扩岗补助

截至 2023  12  31 日招用 2023 届及离校 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 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1 个月以上的企 业按每招用 1  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 岗补助。

       2023〕69 号文件延续实 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 关工作的通知》 (烟人社字 2023〕66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代理科:428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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