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牟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牟政办字〔2023〕20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牟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牟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项目工程的建后运行管护,防止“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问题发生,将农田建设工程的管护工作摆上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根据《烟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细则》(烟农〔2023〕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是指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确保按设计功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的主要任务是明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和规范,落实管护经费,创新管护模式,构建完善政府主导、主体多元、市场运作、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以及“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原则进行,使之达到“明人明责”、“人员稳定”、“工作连续”的目标。
二、管护项目范围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纪要》(2020年60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分为两个阶段,机构改革前实施(2011-2018年)、且经农业农村部清查入库的项目,包括:发改部门的千亿斤粮食项目、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水利部门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机构改革后实施项目(2019年以后),农业农村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管护主体及职责
(一)区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工程运行管护负总责,按照“建管并重”要求,建立完善“建管护”一体化机制,确保各类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二)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类工程的运行管护,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三)项目村村委会履行管护主体责任,对移交后的各类工程资产负有管护责任,不得出现“建而不用”、“损而不修”的情况,可采取市场化模式,吸引专业化公司、人员参与工程管护。取得工程管护权的管护责任人,应接受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如发现管护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程损毁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管护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运行管护包括日常的工程设施检查、保养、损毁修复,以及抗旱浇灌时设备的启闭管理、浇灌的顺序安排以及管护费的收取等,推行“利益到人、责任到人、明人明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承包制的新模式。
(一)承包人的素质要求:具备一定的设备操作能力、年富力强、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常住本村。
(二)承包人的确定及程序:由村两委会研究推荐或村民自荐的方式确定管护承包候选人,报镇街政府考察确定承包人,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存档,考察、审核通过后,由村委会与管护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推荐表见附件2、承包合同模板见附件3)
(三)承包管护的工程范围及管护要求:发包方(村委会)要将项目区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登记造册,明确管护承包人的管护范围、巡检频率和管护要求。
1.水源工程:包括项目区建设内容中的新建(维修)平塘、新建(维修)大口井、新建进水井、新建(维修)塘坝、蓄水池、机井、拦截等。水源工程以抗旱为主,不得以水产养殖或垂钓娱乐为主。管护承包人负责定期巡检(每月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要随时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如有损毁,及时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质保期内非质量问题导致的损毁和质保期以外的损毁,有管护资金或工程设施保险的,申请管护资金或报案理赔,没有管护资金和保险的,由村委会负责,并协调保障灌溉用水。
2.道路硬化和河道拦截工程:管护承包人负责定期巡检(每月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要随时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如有损毁,及时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质保期内非质量问题导致的损毁和质保期以外的损毁,有管护资金或工程设施保险的,申请管护资金或报案理赔,没有管护资金和保险的,由村委会负责。
3.高低压线和变压器:管护承包人负责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电损、非浇灌时间变压器报停和日常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反光膜搭线要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处理,防止短路引发火灾;被盗毁坏要及时报警并报村委会,有管护资金或工程设施保险的,申请管护资金或报案理赔,没有管护资金和保险的,由村委会负责。
4.泵房和浇灌设备:包括泵房和泵房内的配电箱、电机、水泵、真空泵、输水管网、给水栓、闸阀井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安装的远传水表、传输设备和监控设施等,管护承包人负责泵房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运行和损毁修复,保证各项浇灌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保证远传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正常传输。维修、管护、电费、电损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收取的管护费中予以解决。
(四)承包费用和履约保证金:由于项目的公益属性,需要管护的工程设施较多,管护承包人不需上交村委会承包费用。管护承包人需要向镇政府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期内各项资产管护到位,合同期满无问题、且不再续约的,履约保证金退回管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以泵站数量为单位缴纳,建议一个泵站缴纳2000-3000元,两个泵站缴纳4000-6000元,以此类推。
(五)管护费的收取:管护费包括电费、人工费、日常保养的费用、损毁修复的费用、变压器的电损费用以及承包人的利润等,由管护承包人收取,收取方式由村委会同管护承包人确定,收费标准由各镇街根据有关规定统一确定收费定价范围。以一个出水量20立方米/小时的给水栓为例,按时长为单位收取管护费,建议18-20元/小时;安装移动水表,以水量为单位收取管护费,建议1元/立方米。
(六)承包期限:五年为一个承包期限。承包期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政府根据承包人的履职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延包。如果需要更换管护承包人,由镇街政府协调村委会按承包人的确定程序重新确定承包人。
(七)承包合同的解除:管护承包人有下列情形的,承包合同解除,按照程序重新确定新的管护承包人,并扣履约保证金。
1.日常巡检不到位,应该发现的损毁没有发现或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损失或引起不良后果的;
2.上级部门现场检查或电话抽查时,对管护承包的工程设施掌握的不清不细,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巡检笔记不详,看不出巡检频率和内容的;
3.需要管护承包人负责修复的损毁不能够及时修复的;
4.包括但不限于优亲厚友、打乱浇地次序、变相提高收费、变相减少出水量导致村民浇地费用增加以及其它因管护承包人主观原因引起的群众不满意、反响强烈或因管护承包人的问题导致治安和刑事案件的。
(八)管护承包因地制宜、分类处置
1.只有道路硬化、水源工程的村,没有收益,相关工程由村集体管护,由村委会明确管护责任人,报镇街政府备案。
2.2019年以来的项目村(只有道路硬化、水源工程的村除外)都实施管护承包制;2011-2018年的项目村参照实施管护承包制。
3.管护责任人镇街要进行登记造册备案,汇总镇村两级管护责任人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存档,村级管护责任人属于承包性质的要单独标注。
管护运行承包制,目的是提升相关项目工程设施的使用率,减少“建而不用”、“毁而不修”的情况发生,使相关项目建设最大程度的发挥效益,助力农业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1.2011-2022年项目清单
2.《 镇街 村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承包人推荐审核表》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承包合同(模板)
附件1 | |||||
2011-2022年各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汇总表 | |||||
镇 | 项目名称 | 涉及村庄 | 实施部门 | 建设年度 | |
武 | 牟平区武宁镇南自格庄村土地整理项目 | 武宁南自格庄村 | 自然资源局 | 2011-2013 | |
牟平区武宁、高陵两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项目 | 武宁镇北候夼、北岭、东岭、陡崖、牟家庄、南候、南岭、南塂、上武宁、邵家沟、西王从、西武宁、心合、严加庄 | 自然资源局 | 2011-2013 | ||
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烟台市辽鲁果蔬专业合作社 | 水务局 | 2017 | ||
2021年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0.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周家庄、王家庄、南自格庄、留生院 | 农业农村局 | 2021 | ||
烟台牟平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直格庄、浩家庄、吕家疃 | 农业农村局 | 2021 | ||
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0.1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张家、路西 | 农业农村局 | 2022 | ||
文 | 文化办事处500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阎家疃、顾家庄、嵎家河、南沟 | 财政局 | 2013 | |
文化办事处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山西头、金龙庄、永安庄、义和夼 | 财政局 | 2015 | ||
文化办事处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王家窑、金龙庄、高格庄 | 财政局 | 2018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王贺庄、正阳、照格庄、庙沟、金龙庄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大 | 烟台市牟平区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窑片) | 曲格庄 | 自然资源局 | 2016-2017 | |
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烟台市裕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水务局 | 2017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羊角埠、董格庄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龙 | 牟平区龙泉镇龙泉汤等村土地整理项目 | 龙泉镇东汤、龙泉汤村 | 自然资源局 | 2011-2012 | |
烟台市牟平区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泉小苇子片) | 小苇子、大苇子、神童、西桥、马家都 | 自然资源局 | 2016-2017 | ||
烟台市牟平区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泉马家都片) | |||||
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河里庄、烟台市甲霖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水务局 | 2017 | ||
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星石泊、埠后疃、北岘、任格庄 | 水务局 | 2018 | ||
玉 | 玉林店500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大屯圈、小屯圈、王家庵 | 财政局 | 2012 | |
玉林店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林店、山后 | 财政局 | 2014 | ||
2013年度玉林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大屯圈、小屯圈,王家庵 | 自然资源局 | 2014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共和庄村、南红石头村、西桑杭埠村、上口村、对阵圈村、埠后村、孙格庄村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莒 | 莒格庄500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西仙姑、西垛夼、东垛夼 | 财政局 农业综合开发 | 2011 | |
莒格庄镇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东仙姑村 | 财政局 农业综合开发 | 2016 | ||
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马家庄、南宋家口、北宋家口、金家埠、桑园 | 财政局 | 2018 | ||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等三个镇土地整理项目 | 杨家夼、洼里村 | 自然资源局 | 2008-2011 | ||
2013年度莒格庄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片区一) | 东垛夼、西垛夼、西仙姑、崖子、床而、泊而 | 自然资源局 | 2014 | ||
2013年度莒格庄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片区二)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0.6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曲河庄、蒿口、杨家盘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院下、梨树底、岚子下 | 农业农村局 | 2020 | ||
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福禄地 | 农业农村局 | 2022 | ||
高 | 丰泰隆合作社100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曲家疃 | 财政局 | 2013 | |
丰泰隆合作社0.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曲家疃 | 财政局 农业综合开发 | 2014 | ||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徐村土地整理项目 | 徐村 | 自然资源局 | 2011-2013 | ||
牟平区姜格庄等镇土地整理项目 | 高陵镇上潘、冰流旺村 | 自然资源局 | 2007-2011 | ||
牟平区高陵镇东屯车夼村土地整理项目 | 高陵东屯车夼村 | 自然资源局 | 2011-2013 | ||
牟平区武宁、高陵两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项目 | 高陵镇大张夼、小张夼、黄家营、马家疃、闫庄、玉河庄 | 自然资源局 | 2011-2013 | ||
烟台市牟平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陵片) | 高陵镇曲家疃、双山埠、双山寨、祝家疃 | 自然资源局 | 2017-2018 | ||
烟台市牟平区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高陵镇店村、郭家、候家庄、南辛峪、沙巷子、邹家埠 | 自然资源局 | 2015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0.7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苏家口、东夼、马庄、范家庄、碾子头、槐树庄村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0.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闫庄、姜疃、薛家、李家、磨山、西屯 | 农业农村局 | 2020 | ||
高 | 2021年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0.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和庄、碾子头、后喦 | 农业农村局 | 2021 | |
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0.5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高陵、集后、棉花洲、西洼 | 农业农村局 | 2022 | ||
王格 | 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宋家村、张家河、西于、东于、磨山庄、刘家沟、南石门口、北石门口 | 水务局 | 2018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八犊夼、下费格庄、上费格庄、上庄沟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王格庄镇0.3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栾家疃村、大寨村、四甲村 | 农业农村局 | 2020 | ||
水 | 水道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后刘家夼、陈家沟、分水岭 | 财政局 | 2014 | |
水道镇0.2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通海、鲁魏庄、前院夼 | 财政局 | 2016 | ||
水道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前刘家夼、东石桥、山前、北徐格庄、牟家沟、姜庄、后院夼 | 财政局 | 2017 | ||
牟平区水道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杭北头、卧龙 | 财政局 | 2018 | ||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等三个镇土地整理项目 | 水道镇南台、生木墅 | 自然资源局 | 2008-2011 | ||
烟台市牟平区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道片) | 水道镇东直格庄、西直格庄、西邓格庄、山上里、山前庄 | 自然资源局 | 2016-2017 | ||
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北税目、南税目、徐家寨、大疃、水道村、山前、唐村、张家沟、修格庄,烟台市牟平区珠鸿祥兴农业专业合作社(分水岭) | 水务局 | 2017 | ||
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韩家夼、岘上、邱家、下朱车、中朱车 | 水务局 | 2018 | ||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0.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上朱车、南徐格庄、东蒋家、西蒋家、念头、半埠店 | 农业农村局 | 2020 | ||
2021年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0.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肖家、岔河 | 农业农村局 | 2021 | ||
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0.6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薛家夼、水道 | 农业农村局 | 2022 | ||
观 | 观水镇200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观水村 | 财政局 | 2012 | |
观水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石疃、北石疃、泥村、西半城 | 财政局 | 2015 | ||
烟台市牟平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观水片) | 观水镇辽上村 | 自然资源局 | 2017-2018 | ||
烟台市牟平区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观水镇大石疃、郝家埠、郝格庄、崖地 | 自然资源局 | 2015 | ||
2015年度省级农田水利项目县 | 西留疃村、东留疃村、郝格庄村、崖地村、郝家埠村 | 水务局 | 2015 | ||
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 | 下杨家、南果子、东果子、前姜家、北果子、矫家、曲家、后姜家、崮山前、上杨家 | 水务局 | 2017 | ||
观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季家埠、观水、刘家、王庄、张庄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0.5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八甲、五甲、铎疃、周家、大泮口、小泮口、金鸡庄 | 农业农村局 | 2020 | ||
姜 格 庄 道 | 牟平区姜格庄等镇土地整理项目 | 姜格庄双林前、酒馆、东场、北头、夏家疃、东山 | 自然资源局 | 2007-2011 | |
2019年烟台市十里杏花谷乡村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0.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里口山村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2019年烟台市牟平区鸿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0.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沙家疃村 | 农业农村局 | 2019 | ||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0.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松岚后、杨家疃、常家庄、东杭格庄 | 农业农村局 | 2020 | ||
2021年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0.4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沙湾庄、大岚东、李家疃、南王家疃、苏家庄 | 农业农村局 | 2021 | ||
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0.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庄、西念、东念、南磨山 | 农业农村局 | 2022 |
附件2
镇街 村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承包人
推荐审核表
村意见 | 我村推荐 (出生年月: 年 月)为 (体现实施部门、年度、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承包人。被推荐人具有
等管护承包优势。 被推荐人签字: 被推荐人电话: 村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印章: 年 月 日 |
镇街考察 意 见 | 考察意见: 镇街印章
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部门印章
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四份,村委会、镇街政府、区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各一份,同承包合同共同保存。
附件3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运行管护
承包合同(模板)
甲方(发包方): 镇(街) 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为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的运行管护,保证项目工程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益,甲方将本村 (年度、项目名称标注清楚) 项目内的工程设施承包给乙方进行运行管护,达成以下协议:
一、管护的工程设施内容
(一)水源工程:新建(维修)平塘、新建(维修)大口井、新建进水井、新建(维修)塘坝、新建蓄水池、机井等均属于水源工程,需分类列明,并描述位置。如:
1.新建(维修)平塘 座,分别位于 、 。
2.新建(维修)大口井 座,分别位于 、 。
3.新建进水井 座,分别位于 、 、 。
4.新建(维修)塘坝 座,分别位于 、 。
5.新建蓄水池 座,分别位于 、 、 。
6.机井 座,分别位于 、 、 。
(二)道路硬化和河道拦截工程:需分类列明,并描述位置。如:
1.道路硬化 条,第一条长 米,起点 ,终点 ;第二条长 米,起点 ,终点 ;以此类推。
2.河道拦截 座,分别位于 、 、 。
(三)高低压线和变压器:需分类列明,并描述位置。如:
1.高压线 条,第一条长 米,起点 ,终点 ;第二条长 米,起点 ,终点 ;以此类推。
2.低压线 条,第一条长 米,起点 ,终点 ;第二条长 米,起点 ,终点 ;以此类推。
3.变压器 个,第一个功率 KW,位于 ;第二个功率 KW,位于 ;以此类推。
(四)泵房和浇灌设备:泵房共 座,需以泵房(扬水站)为单位,列明所有泵房内的设备及延伸出去的各种闸阀井、给水栓及管道。如:
1. 号泵房(项目实施时,泵房编号以项目区为单位统一编号,此处也以实施时的实际编号为准)内,有 KW电机 台、 方/小时水泵 台、 型号真空泵 台、控制柜 台。输水管道从该泵房出去,向 方向延伸,管道约 米,管路中共有 个闸阀井、 给水栓,浇灌辐射耕地约 亩。
2.多个泵房,模板同上。
二、承包费用和履约保证金:由于项目的公益属性,且管护承包人需要检查、管护的工程设施较多,乙方不交承包费用。本村共有泵站 个,为保证合同期内各项资产管护到位,管护承包人需要向镇政府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无问题、且不再续约的,履约保证金退回管护承包人
三、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水源工程:甲、乙双方都要确保水源工程以抗旱为主,不得以水产养殖或垂钓娱乐为主。乙方负责定期巡检(每月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要随时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如有损毁,及时上报甲方,由甲方负责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质保期内非质量问题导致的损毁和质保期以外的损毁,有管护资金或工程设施保险的,申请管护资金或报案理赔,没有管护资金和保险的,由甲方负责及时修复。
(二)道路硬化和河道拦截工程:乙方负责定期巡检(每月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要随时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如有损毁,及时上报甲方,由甲方负责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质保期内非质量问题导致的损毁和质保期以外的损毁,有管护资金或工程设施保险的,申请管护资金或报案理赔,没有管护资金和保险的,由甲方负责及时修复。
(三)高低压线和变压器:乙方负责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电损、非浇灌时间变压器报停和日常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甲方,甲方负责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反光膜搭线要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处理,防止短路引发火灾;被盗、被毁坏要及时报警,有管护资金或工程设施保险的,申请管护资金或报案理赔,没有管护资金和保险的,由甲方负责及时修复。
(四)泵房和浇灌设备:包括泵房和泵房内的配电箱、电机、水泵、真空泵、输水管网、给水栓、闸阀井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安装的远传水表、传输设备和监控设施等,管护承包人负责泵房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运行和损毁修复,保证各项浇灌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保证远传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正常传输。维修、管护、电费、电损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收取的管护费中予以解决。
五、管护费的收取方式和收费标准
管护费由乙方根据农户的用水时长或用水量收取,收取方式由乙方决定,可以预收一定管护费,年终多退少补,也可按次或按年累计收取。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一个出水量20立方米/小时的给水栓为例,按时长为单位收取管护费,建议18-20元/小时;安装移动水表,以水量为单位收取管护费,建议1元/立方米。
六、合同解除的情形
甲方、镇街、区级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督导、抽查时,发现管护责任人有下列情形的,承包合同解除,按照程序重新确定新的管护承包人,并扣履约保证金。
1.日常巡检不到位,应该发现的损毁没有发现或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损失或引起不良后果的。
2.上级部门现场检查或电话抽查时,对管护承包的工程设施掌握的不清不细的;找不着钥匙开不了门的;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巡检笔记不详,看不出巡检频率和内容的。
3.需要管护承包人负责修复的损毁不能够及时修复的。
4.包括但不限于优亲厚友、打乱浇地次序、变相抬高水价、变相减少出水量导致村民浇地费用增加以及其它因管护承包人主观原因引起的群众不满意、反响强烈或因管护承包人的问题导致治安和刑事案件的。
七、承诺
(一)乙方承诺对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属于泵房和浇灌设备的损毁问题,乙方负责及时修复。
(二)甲方承诺及时处置、修复乙方报送问题(包括水源工程、道路硬化和河道拦截工程、高低压线和变压器),并在抗旱浇灌时给予乙方一定支持(如村内广播或工作群宣传、承包事项的正向宣传引导等)。
八、转让
合同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检查所有泵房内的浇灌设备、管网、阀门、给水栓,如无损毁,且无拖欠电费的情况,双方做好交接,合同终止,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有损毁,则由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修复,经检查合格,且无拖欠电费的情况,双方做好交接,合同终止,退回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具备修复能力,则由甲方完成损毁修复,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损毁修复费用的,由甲方向乙方追偿。合同终止后,重新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新的管护承包人。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方、镇街政府、区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各一份。
十二、本合同的装订方式
本合同左侧面装订,因页数较多,甲方负责在合同右侧加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乙方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