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常设栏目>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往期事项>牟平城区中心区片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牟平城区中心区片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发布日期:2022-08-09 14:56 信息来源:牟平区新城指挥部 访问次数: 字号:[ ]

在牟平新城指挥部会议室召开《牟平区城市更新集体土地房屋安 置补偿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参加会议的专家有宁海街道 张普辉、文化街道林松、自然资源局赵锦路、住建局黄彬彬、仓济律师事 务所徐晓、天陆新评估顾正宏、山东鲁汇律师事务所陈月。与会专家通过 充分讨论,从以下几个方面发表意见:

1、《指导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牟平区委区政府于2017年制定了《牟平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与补偿实 施意见》(烟牟发[2017]5号),但该实施意见的试行期为一年,期限届满至今没有出台新的棚改政策文件,而牟平区城区旧村众多,随着城市的发 展和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旧村平房等房屋质量差,居住环境差, 雨污混流,无法满足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和居民的生活需要,根据城市发展 的要求,急需改造和完善居住功能,为保持前后棚改政策的持续性、政策 标准的连续性,牟平区有必要制定《指导意见》。

2、《指导意见》出台的科学性

牟平区属于烟台市东部老区,辖区面积广,老旧住宅区规模大,人口 众多,制定牟平区的《指导意见》,在政策方面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具有政策方面的可行性。牟平城区中心片区住宅老旧,使用功能不完善, 基础设施不配套,安全隐患多,人才吸引力受到影响,产业发展落后,居 民住房难问题突出,城市形象和功能与烟台文明城市的形象和功能相比有 一定的差距。出台《指导意见》可以规范城市更新和旧城旧村工作秩序, 加快城市更新棚改进度,可以改善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等市政基础设 施配套,完善居住、学校、医院、市场等生活设施配套,为牟平区提升城 市形象、加快人才引进和户籍居民筹集更多房源,加快产业发展进程。因 此,制定《指导意见》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

3、《指导意见》实施不会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生产安全、财政经 济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搬迁人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指导 意见》中明确规定:对搬迁住宅房屋按宅基地面积1:1比例确定补偿面积, 补偿单价将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区域内房地产市场 销售评估价为准。在住宅房屋按宅基地面积1:1比例确定补偿面积确定方 面保持了前后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因此,《指导意见》实施不会对社会 稳定、生态环境、生产安全、财政经济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会议结果:经与会专家论证后,一致同意出台《牟平区城市更新集体土地房屋安置补偿指导意见》。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