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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后评估】烟台市牟平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发布日期:2022-06-10 09:15 信息来源: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相关规定,对《烟台市牟平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这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后评估工作,现总结如下:

2022年6月1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牟平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烟牟政办发〔2022〕4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执行后,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在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畅通城乡双向循环等方面效果显著,《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步实现且未收到相关不良情况反映,达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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