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意见征集】关于征集《牟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2-12-01-2023-01-01
征集单位:
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要提意见
公告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要求,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定了《牟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具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完善《方案》,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日。

二、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向综合执法局建言献策。

联系电话:0535-4330016

电子邮件:zfjljflk@yt.shandong.cn

通讯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11楼

(主题注明:牟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建言献策)。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1日

意见征集结果

经过在牟平区政府网站一个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2023年1月5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我区要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工作,制定了《牟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具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布局

牟平城区范围,度假区管委、宁海街道、文化街道、武宁街道(部分小区),共计418个居民小区。

二、分类人员、设施配备标准

1.人员配备情况

(1)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信息技术人员1人,配备财务人员、宣教人员、项目主管、运营人员等共12人。

(2)巡查督导人员。全区 11个社区,宁海、文化村管居住区,武宁居住区16个片区配备督导专职巡查人员16名,包含日常投放点巡查督导工作,自配交通工具。

(3)转桶清运人员:每5个无物业小区(或5个垃圾投放点)配备1人转桶清运人员,全区56人 。

(4)督导员:配备165名督导员,每天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进行不小于5小时督导,在其他小区每5个小区配备一名流动兼职督导员70人,每天工作至少3小时。    

2.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烟台市市区生活分类技术导则(试行)》每300-400户,设置一个垃圾投放点,居民户数少的小区根据意愿,不足标准也可单设投放点。

在辖区全部居民小区,采取“343”的模式,高标准打造30%居民小区为先锋示范小区,标准打造40%标准引领小区,剩余30%是合格达标小区30%,配备60个智能垃圾房、40个普通垃圾房、120个智能分类亭,100个普通分类亭、260个密闭箱体垃圾箱,共580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3.宣传设施。打造35个精品示范小区,打造35个宣传长廊15个文化角,打造300个普通小区宣传氛围,此外为了配合全区宣传,制作宣传海报5500张,楼牌指引4000个、宣传单页14万张。

4.清运车辆。每5个无物业小区配备一名清运工人,负责周边5个小区的垃圾桶(或5个投放点)转运至固定收集点,需要56辆转桶车辆,有物业小区由物业负责转运至固定收集点。

5.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化平台1个。

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指含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旧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旧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旧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不含农业生产有害垃圾),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居住区为单位负责暂存,中标企业定期收运,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进行监督管理。

2.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食物残余。由城区原收运企业继续收运,车辆人员费用问题企业与财政部门府自行协商。

3.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可卖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由中标企业和新润华集团合作,负责为居民付费,并负责清运、分拣等,政府不予以补贴。

4.其他垃圾。指日常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不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碎纸屑、污染的废纸、废弃塑料袋、烟蒂、尘土(煤灰灰土实行就地填埋)等。由城区原收运企业继续收运,清运至区生活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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