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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2004271975D/2022-04432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10-31 发布日期: 2022-10-31
发文机关: 牟平区民政局 文件所属单位: 牟平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烟牟民〔2022〕38号 统一登记号:
公文种类: 方案 关键词: 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牟平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文明办等11部委《关于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5号),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文明办等11单位关于《全省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鲁民〔2022〕39号)和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文明办等11单位关于《全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烟民〔2022〕59号)的要求,巩固近年来历次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坚持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下、久久为功,力争到2022年11月底基本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治理任务,到2023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完成治理规范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增量、防止反弹。各镇街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既往治理的“活人墓”、豪华大墓、“住宅式”墓地等复查复核,主要查看是否摸排到位、是否整治到位、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豪华大墓、“住宅式”墓地等情况。对复查复核出的问题,要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而又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问责。对苗头性反弹的,要早预防、早制止,坚决刹住修建“活人墓”等反弹歪风。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执行,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持续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提供完善的基础条件。要坚持疏堵结合,既要坚决治理“活人墓”、豪华大墓、“住宅式”墓地,规范殡葬秩序,又要持续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要求,有序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安葬设施立项、审批、建设等各环节相关手续,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要进一步规范提升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质量,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确保各类设施的种类、数量、服务能力与当地群众殡葬需求相匹配。

(三)强化殡葬设施监管,依法整治违规建设经营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经营性公墓年检、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等工作。民政部门要联合发改、自然资源、规管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经营性公墓建设出售超标准大墓、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批少建多、价格违法等,以及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出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四)深化丧葬习俗改革,夯实整治规范的社会基础。要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与推进移风易俗结合起来,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豪华大墓等不良习俗。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15日前)。各镇街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

(二)复核整改(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底)。各有关单位在历次检查复核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活人墓”、豪华大墓、“住宅式”墓地,经营性公墓建设出售超标准大墓、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批少建多、价格违法等,以及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出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等突出问题“回头看”。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部门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三)调研督导(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4月底)。区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复核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省开展整治规范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督促落实核查和整改任务要求。烟台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开展整治规范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工作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规范提升(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底)。各单位要对近年来历次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殡葬领域监管短板弱项,特别是针对违建墓地联合查处、殡葬业价格违法联合执法等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深化移风易俗,全面巩固历次殡葬领域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稳中求进。积极争取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向区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提请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稳字当头,既要态度坚决、依法整治,又要稳扎稳打、平稳有序。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前研判各种风险,拟定风险预案和应对举措,一旦发现相关风险苗头和迹象,及时稳妥处置。

(二)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要压实“活人墓”等违建墓地所有者(使用者)治理的主体责任,压实村(居)民委员会、国有林场(草场、水库库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等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民政、公安、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压实镇街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协调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责问责。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宣传、文明办、公安、人民法院、发改、自然资源、规管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协作,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三)统筹兼顾、讲求实效。要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治理与殡葬业价格秩序整治、散葬坟墓整治搬迁、《问政烟台》曝光问题整改等结合起来,与公墓年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统筹推进,注重各项治理工作、检查工作的关联性和有机衔接,一边扎实有效整治,一边加强规范管理,杜绝先整治后恢复、边拆除边新建的现象发生,在统筹兼顾中提升整体治理效果。要统筹做好整治规范与疫情防控工作,灵活调整工作节奏和力度,服从和服务好本地疫情防控大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推进治理工作,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必须拆除的“活人墓”、豪华大墓、“住宅式”墓地等违建墓地,要按照先拆除党员干部的、再拆除普通群众的原则,稳妥有序进行。整治工作中要多做少说甚至只做不说,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把时间和精力放到提高整治规范的质量和效果上。对整治规范工作中出现的舆情,要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烟台市牟平区民政局        烟台市牟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牟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烟台市牟平区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牟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牟平规划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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