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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民政局机构概况

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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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5-4219210

传真

0535-4219210

办公地址

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公务邮箱

mpmzjbgs@yt.shandong.cn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区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市局进行市际及县(市、区)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和省、市、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4219210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科室名称

规划财务科

办公电话

0535-4219125

科室职能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名称

社会事务科

办公电话

0535-4219136

科室职能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办公电话

0535-4219137

科室职能

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区内镇(街道)及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调处镇(街道)、村(社区)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审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区际、镇(街道)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科室名称

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4219210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由民政部门直接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殡仪馆

办公电话

0535-8940301

单位职能

负责基本殡葬服务工作,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存放、遗体防腐整容、遗体守灵、遗体告别、遗体火化等工作;负责殡仪服务工作,包括礼厅布置、司仪主持、护灵、仪仗送灰等工作;负责殡葬用品销售、骨灰寄存、墓穴销售、骨灰安葬等事务的相关管理工作。

单位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2640521

单位职能

开展养老、救助、慈善等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婚姻登记处

办公电话

0535-3397651

单位职能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等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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