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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后评估】《烟台市牟平区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7-10 10:54 信息来源: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烟台市决定新建老岚水库,老岚水库位于外夹河上游,是一座具有综合功能的大型水库,水库涉及牟平区、福山区、栖霞市,其中,牟平区涉及观水镇。为做好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烟台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山东省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等文件,制定出台了《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根据市政府要求,三个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移民安置实施细则,妥善解决移民安置和土地征收工作。

由于此前牟平区没有中大型水库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实施细则可以使用,为做好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牟平区区域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需要在《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牟平实际,制定《烟台市牟平区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等制定。   

三、决策执行情况

2020年11月26日《烟台市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颁布实施;11月27日成立牟平区《实施细则》起草组;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起草组分赴市老岚办、福山区、栖霞市和观水镇进行调研,掌握了水库移民安置与土地征收的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同步进行起草《实施细则》工作。召开部门会议6次,采纳观水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并做了反复修改;观水镇多次征求移民户意见,发放2次问卷调查,根据库区移民意见对细则进行了调整。文件经反复修改形成定稿后,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策,决策后颁布实施。文件公布日期为2021年2月7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2月7日。文件颁布实施后,观水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按文件明确的补偿标准推进做好老岚水库征迁工作,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会、发放宣传单、政务公开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政策情况。实施过程中,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老岚水库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由于老岚水库征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尚未结束,且暂未发现该决策存在明显问题,未开展决策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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