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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证】《牟平区工业用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10 09:40 信息来源: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年初,区自然资源局在区政府的带领下到肥城市学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验。参照其他试点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并在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后,形成《试点试行办法》初稿。

5月6日,区自然资源局就初稿内容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5月中旬,各有关部门就《试点试行办法》初稿先后回复了意见建议,其中,司法局、财政局、税务局、大窑街道等4各部门提出了建议,区自然资源局采纳后形成汇报稿。

6月初,区政府组织提出意见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试点试行办法》内容,会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记录做出相应修改。

6月9日,该汇报稿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

6月11日,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会后按照会议精神进行了修改。

7月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做出完善了《试点试行办法》。

7月13日,将相关材料报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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