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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4- 01 16: 28 访问次数: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以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夯实法治基础,努力提高综合执法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同样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列为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0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极力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模范”的要求,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严格履行本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狠抓落实,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有效的提升了全系统党员干部法治观念。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我局始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成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建立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从局到局属单位,特别是执法单位,都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工作。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全年共组织学习2次。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每个领导小组都是一把手挂帅,切实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考虑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办事,凡违背法律条文、违背法理的决策性问题一票否决。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决策程序进行,凡是涉及人事、重大经费等问题,都需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签订了合同,聘请了法律顾问。围绕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平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全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研讨会20余次,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起。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我局结合权责清单清理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重新进行梳理,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对,同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结服务,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牵头起草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5件,建议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

(五)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对我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查,清理前我局具有执法主体3个、执法人员106人,清理后我局具有执法主体1个、执法人员97人。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各项要求,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先后购置了执法记录仪140余台、城管通手机140余部、移动执法箱5套、信息采集站3台,搭建综合执法管理信息平台,一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和城管通手机及时将执法信息反馈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门成立了局审查委员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制定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具体审核的内容及审核标准,细化审核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七)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网上运行培训,掌握网络运行各项业务及技术事项,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上网运行工作进度。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要素。依托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要素进行梳理,编制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以及依据、网络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上网要素清单,形成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库。三是严格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管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要素信息数据应当经政策法规科严格把关后,通过行政权力动态管理系统报送,确保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线上线下一致,上网运行信息数据准确、合法。

(八)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我局始终把法治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抓好内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成果进行考评纳入考核。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今年我局共派出业务骨干10余名,参加了相关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活动,对执法证件年审的65名执法人员,我局也及时组织进行网上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了整体执法水平。同时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法德共进”“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工地等场所现场宣讲法律知识,今年共组织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张贴法治宣传海报50余份,发放法治宣传册800余份,有效的提高了广大市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九)认真履职,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分解执法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通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有力提高了执法效果,使执法人员能够将执法工作认真而严谨对待,避免执法工作的随意性。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6起,其中水利领域案件21起,林业领域案件12起,农业领域案件4起,城管领域案件21起,住建领域案件12起,畜牧领域案件4起。提高了违法行为的成本,形成了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我局集中行使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事项856项,行政强制事项26项。综合执法大队编制150人,在编人员101人,具有执法资格人员97人。执法人员下沉镇街后,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二)执法体制不顺问题。没有统一的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执法权责不清问题。综合执法职权划转不科学,职责边界界定不清,缺乏协调联动机制。

(四)执法能力函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较弱,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划转事项的业务部门也未履行其指导、培训工作,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制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工作力量。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安排,配足配强法制工作人员,以适应法治建设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二)严格规范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好年度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等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作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六)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相互配合,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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