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立足牟平实际,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杨淼对文件进行解读。
针对政策使用范围、奖励标准问题,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杨淼于10月16日接受记者专访,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问:请您解释一下,政策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次政策里的知识产权资金分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资金、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知识产权服务资金三部分。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资金主要用于: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专利转化运用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知识产权维权和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
知识产权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问:请您解释一下,本次的奖励标准有哪些
答: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方面。对高价值发明专利进行补贴。市级、省级、国家级专利奖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专利高效益转化运用方面。通过收储有效发明专利且长期运营,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专利导航项目企业,均会获得相应奖励。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面。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均给予相应补助。
注: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联系人:栾德志、曲娜
联系电话:0535-4286596、0535-42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