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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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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察人员范围

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已10月19日在本网站发布)中备注※人员。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有关事项:

1、出具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1)。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未就业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

鉴定材料请于11月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政工科。

2、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情况表》(见附件2)。

《考生基本信息情况表》请于10月30日11: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mpwjjzgk@yt.shandong.cn,邮件及附件均以考生姓名+报名岗位命名。

3、人事档案不在牟平区管理的考生,请于11月4日11:00前到牟平区卫生健康局领取调档函(可以邮寄,请将申领邮件发送到mpwjjzgk@yt.shandong.cn,邮件内容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三、其他事项

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递补,连续两个工作日联系不上递补考生的,取消考生递补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0年烟台市牟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5-4260806

附件1: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材料(模板).doc

附件2:考生基本信息情况表.doc

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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