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市属以上驻牟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区2006年度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的考核范围、标准适用、考核程序、等次确定、考核通报及表彰等事项原则上按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二、今年档案管理考核重点是:档案安全保管是否存在隐患,档案资源建设是否有创新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否有新的实质性进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是否有新拓展新举措等。只有在上述几方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方可保持省一级以上等次或晋升上一级等次。各单位在自查报告中应着重总结上述几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情况。
三、考核办法。根据市档案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今年将加大实地考核的力度,增加抽查考核单位的数量。上年度考核不合格和省一级以上单位及本年度要晋升等次的单位,必须经过实地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对连续三年保持原考核等次的单位将进行实地考查。对自查合格的单位将采取听取汇报、集体审查考核书、抽查、结合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
四、考核分工。对区属单位和乡镇档案室的考核工作(特级由市档案局考评)由区档案局负责,然后报市档案局进行抽查。对市属以上驻牟单位的考核工作,区档案局将会同其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也可根据委托函的要求进行考核,没有委托函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考核。
五、为鼓励各单位工作开拓创新,本年度在确定申报、晋升、保持省一级和特级考核等次时,除达到基本分值要求外,一级档案室加分一般应达到1分以上,特级档案室加分一般应达到3分以上。
六、时间安排。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要在第三季度内完成,并按要求于9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档案管理考核书(一式两份)报送区档案局或其主管部门。区档案局将于9月21日至10月9日安排考核时间及评先事宜。市档案局12月上旬将对全市的档案管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七、表彰先进。档案管理考核等次达到省一级(含)以上的单位为先进单位。为保证先进单位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新报的特级单位及先进个人数量将控制在1%之内。省级先进个人,一般从特级等次单位中产生;市级先进个人,从省一级以上等次单位中产生。
八、牌匾发放和管理。晋升、申报省一级以上等次的单位,既发牌匾又发证书,省二级以下等次的单位原则上只发证书不发牌匾。考核等次不变的单位今年不再发放牌匾、证书。今年考核达不到原等次的单位,将予以摘牌。牌匾、证书由省档案局统一制作,工本费用各单位自理。